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科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结构
(一)成立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二)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
(三)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等。负责协调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面试专家组。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成绩60分(含)以上; ③雅思成绩(IELTS)6分(含)以上; ④TOEFL成绩80分(含)以上。
(三)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申请人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1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或者提供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
(四)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五)2023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以上合作导师和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
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唯一通讯作者且取得第一作者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