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是: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提取现金应当注明用途,经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付。
(4)特殊情况支用现金的,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付。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什么是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