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广州市交通公共秩序稳定,具有良好体能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人数
男性200名。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基础;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要求: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 2月 2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4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和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工作岗位安排:本次招聘初任岗位,由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在直属单位范围内安排。主要安排在辖区大队,主要负责驾驶摩托车协助民警开展路面巡逻管控、处置警情等工作,入职后将统一开展摩托车驾驶资格培训。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请于2024年2月6日9:00至2月29日16: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https://www.qgsydw.com/),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逾期不接收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有: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
4.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5.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6.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资料(非必须上传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并按以上目录顺序扫描(A4规格)排列,备注好应聘者姓名后上传报名网站,均需按PDF或JPG格式上传。
(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由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可通过关注微信(事招雷达服务号)和短信提醒及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等3种方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按招聘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下一环节的考试。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立定跳远,达到2.05米为合格,每人三次机会;2.持续站立达到45分钟为合格;3.纵跳摸高,达到265厘米为合格,每人三次机会,项目1、2、3全部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应聘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社会常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客观题)。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核,开考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四、体检
面试合格的,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主要审查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
(一)工资福利
1.享受月度绩效考核奖金,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绩的,根据有关奖励办法发放相应奖金。
2.以岗位熟练程度、考核情况、工作能力、技能水平等为主要依据进行晋级晋升,并享受相应的层级工资。
3.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人均工资福利开支约8.7万元/年(岗位工资福利均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等),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层级评定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食宿自理。
(二)其他福利
1.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
2.依法享受相关假期;
3.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4.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5.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6.职业培训。目前已建立了岗前培训、在岗轮训、管理职位晋升培训、专项教育培训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相结合的辅警培训体系,涵盖思想教育、行为规范、体能、技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等多方面内容,将个人能力提升及职业生涯发展融入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7.服装及装备保障。根据各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并配备相应的装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15-12:00,下午14:15-18:00;电话:020—83128993。
招聘公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等将在广州金盾网(https://gaj.gz.gov.cn)公布。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