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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同时为在校研究生提供一个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的实践平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的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 2024 级)。

二、选聘数量

招聘 10 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5.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能承担至少一年兼职辅导员工作。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在同等情况下,具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验者,或持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用。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1.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福建医科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闽医大委〔2019〕92 号)。

2.兼职辅导员实行弹性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均应按一线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五、选聘时间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申请表》《福建医科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将详细的学习或工作经历、有关奖励、资格证书等材料于 10 月 14 日下班前打包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 xsglk@mail.fjm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部(行政楼 C301)。

六、其他

1.兼职辅导员同等享受我校专职辅导员在学工系统校内的学习、交流、培训待遇。

2.根据兼职辅导员的工作量,对兼职辅导员按月发放工作报酬。

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22867010。

学生工作部

2023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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