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
关于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
(试行)
政教发[2003]72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结合科研、生产实际而进行的一项创造性工作;是对学生学习和掌握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实验动手能力的一次综合训练和考评;是对学生的外语和计算机的运用能力、查阅资料、手册、上网查资料能力和撰写研究报告、科研论文能力的综合训练。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各个教学环节,使之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一)本着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原则进行选题。理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教学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也可以选择模拟性质的题目,这类题目要保证教学需要,但不宜连年重复,要“假题真做”,对学生要严格要求。文科、管理类本科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特点,尽量从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学生的论文应尽量做到在某一方面有新意。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应属于学生所学或相关专业范围,达到全面训练学生的目的。在做设计期间应完成一个完整的工作,做研究论文的学生在答辩前应达到独立完成一篇学术论文的水平,完成一个大题目中某一部分的同学应对整个题目有全面的了解,数名学生同做一个题目时也要各有侧重,反映出各自的水平。
(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先由指导教师申报,经系主任和学科负责人审定。题目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教师先向全班学生介绍题目情况,学生填写选题志愿,教师根据学生志愿,确定其题目,最后由系主任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
二、指导教师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要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如情况特殊,也可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但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协助指导。
(二)指导教师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既要管教学又要管思想,还要管纪律,要注意言传身教。教师要经常到现场了解工作进程,回答问题,解决困难,要认真指导论文写作,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记载检查结果。指导毕业设计期间,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一个月,外出时应委托其他教师指导。
(三)需要在工厂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但学校必须派教师参加立题、检查和答辩,确保论文质量。
三、对学生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3、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4、遵守纪律,保证出勤每天8小时,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遵守有关单位的作息时间。学生遇事病等,需请假1至2天,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经学院批准,累计旷课5天(含5天)或请假15天(含15天)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论处,需重修。
5、学生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戏嬉、打闹、打扑克、下棋等。
6、定期打扫教室(或实验室)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四、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选题→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归档
(一)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必须使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按要求详细填写,该日志作为每次检查和评分的依据。
(二)学生在调研、充分理解工作目的基础上,经开题检查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题应在选题后一到三周之内完成,开题时学生应提交文献综述和工作进度安排。开题检查的要点如下:
1、学生是否己充分理解了课题的内容和要求;
2、学生的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3、是否具备课题所要求的试验条件。
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均由检查小组执行,检查小组由3名左右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检查小组的主要成员应参加答辩委员会。
(三)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设计进行中间进行,检查要求为:
1、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
2、学生在设计工作期间的表现;
3、题目是否恰当,教师是否负责。
(四)结题验收
理工类结题验收在试验或设计工作完成后,论文书写前进行,检查要点为:
1、仔细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
2、在实习现场检查试验结果或试验演示操作或计算机程序实际运行结果;
文科、管理类结题验收在论文定稿前进行,检查要点为:
1、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论文所用的数据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五、毕业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由院(部)、系负责组成,由多于五名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二名具有高级职称,由院(部)指定主席和秘书。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主管院长批准。
答辩委员会以协商或投票方式给学生评出成绩,一个专业或班级分设几个答辩组时,要统一考虑。
(二)答辩前五天,将毕业设计(论文)及任务书统一装袋上交指导教师,进行形式审查。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三)学生必须在答辩前48小时,将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和指导教师评语交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把材料转给评阅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要写出评语或给出分数。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半小时左右,要出示有关图表、数据或实物,讲解十五分钟,理工类学生回答四个以上问题,文科、管理类学生回答三个以上问题。
(四)对优秀和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系)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五)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
(六)学生毕业时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设计),补做及格,换发毕业证书。
六、毕业论文的规范
(一)毕业论文的组成
A、封面;B、毕业设计(论文)评语;C、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D、中文摘要;E、英文摘要;F、目录;G、正文;H、致谢;I、参考文献;J、附录;K、有关图纸。
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按要求填写。封面包括论文题目,导师签字,学生本人签字。论文题目不得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二行书写;
任务书由导师填写,装订于指定位置,经系主任签字后生效;
摘要中文摘要字数应在400字左右,包括论文题目、“摘要”二字、摘要内容。关键词(3至5个),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相对应;
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摘要、正文主要层次标题、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外文原文与翻译)等;
正文论文正文包括绪论、论文主体、结论。正文要标明章节,图表要按章编号,公式应另起一行书写,并按章编号;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以近期发表的杂志类文献为主,图书类文献不能过多,且要与论文工作直接有关。
(二)内容的要求
1、我校理工类的毕业设计(论文)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工程设计、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综合论文
工程设计类论文:
机械类:做此类题目的学生至少要独立完成A0图纸四张(不包括零件图和示意图)和设计计算说明书。用计算机进行绘图时,图纸工作量为A0图纸至少2张。
电类:学生要独立完成工程(或科研)项目中的全部或相对独立的局部设计、安装、调试工作,要有完整的系统电气原理图,或电气控制系统图。
理论研究类论文:
工科原则上不提倡理论研究型论文,对该类论文各教研室要严格把关,选题必须有一定实际意义。论文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本课题的现状和国内外的研究综述,从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并进行建模、仿真和设计计算等。
实验研究类论文:
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实验,取得足够的实验数据。实验要有探索性,而不是简单重复己有的工作。论文应包括文献综述、实验部分讨论与结论等内容。
计算机软件类论文:
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应用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同时要写出软件使用说明书。
当毕业论文(设计)中涉及到有关电路方面的内容时,答辩前,必须完成调试试验,要有完整的测试结果和给出各参数指标,并由答辩委员会验收;当涉及到有关计算机软件方面的内容时,在答辩前进行计算机演示程序运行情况及给出运行结果,并由答辩老师验收。
以上各类论文的字数应在1.5万左右,有创新的论文,字数不受限制。
综合类论文:
综合类论文要求至少包括前四种类型论文中的三类内容。当有工程设计内容时,图纸工作量酌情减少,并要完成1万字以上的论文。
2、文科、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其论文形式不能是一些文献资料的简单、机械地堆砌,一篇合格的论文应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论点要正确,要有足够的依据;论点与论据要协调一致,论据要充分支持论点;要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及相应的分析;理论、观点、概念表达要准确、清晰;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字数在1.5—2万字(外语论文应不少于8000—10000词),有创新的论文,字数不受限制。
计算机软件类型论文: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应用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同时要写出软件使用说明书和论文,说明书的格式参照工程设计型论文。
(三)毕业论文的书写:
毕业论文要用B5纸(或16开),单面打印。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英语用新罗马体12);版面上空2.5cm,下空2cm,左空2.5 cm,右空2cm;页眉:1.5cm,页脚:1.75cm,左侧装订。
对字体和字号的要求如下:第一层次(章)题序和标题(小二号、黑体、居中);第二层次(节)题序和标题(小三号、黑体、居左);第三层次(条)题序和标题(四号、黑体、居左);第四层次(款)题序和标题(小四号、黑体、居左);第五层次(项)以下题序和标题与第四层次相同。
对论文撰写的详细要求请参阅《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为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优秀的学生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数的20%,良好的占40%以内,中等的占30%、及格、不及格的比例在10%左右。
(五)评分标准、评分方法及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
为全面训练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业务素质,从1999年起对工程型、实验研究型优秀论文的评定标准,必须在结论之前列入一章或一节,专门进行经济性论证、成本估算或环保分析、资源分析等,否则不得评为优秀。
七、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推荐与奖励
1、各院于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后,在成绩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评定毕业生总人数的5%的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同时评定出在毕业设计指导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指导教师,其名额为指导教师总数的5%。并向学校推荐3%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3%的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各院在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时,应附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一份3000字左右的详细摘要(可独立为一篇科技论文)连同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一并报实验教学科。
2、学校将对各院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做规范性审查,凡不符合我校《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准其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并取消其指导教师参加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资格。
3、学校每年在毕业生毕业前,组织专家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选人数分别占毕业生总人数的1.5% 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5% 。对于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及物资奖励,对于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者颁发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的荣誉证书及物资奖励。
4、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材料的原件,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科统一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八、毕业论文管理
(一)毕业论文保存:在学生离校一个月内,由各系把毕业论文收齐保管,一般保管三年,其中优秀论文送校档案馆归档,一般保管五年。
(二)毕业论文装订:毕业论文装订要整齐。顺序统一,即封面、毕业论文评语、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含外文复印件及外文译文)及有关图纸等。
(三)毕业论文经费:
1、由教务处根据学校下拨教学经费和学生人数分配到各学院,由学院分配使用。将指标一次下拨各学院(部),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2、毕业设计经费必须用于与毕业设计有关的资料、复印、材料、电算等开支。
3、指导教师可使用每生10元指导资料费。
4、教务处有权对各院(部)毕业设计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九、本规定自2003年9月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注: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可参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