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指导工作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是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备完善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是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6个博士授权二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早的主考院校,也是全省最早开展自考助学工作的高等院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承科学办学理念,注重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越,收费规范合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多次被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自学考试先进单位”和“社会助学工作先进集体”。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落实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及省考委《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学校教育资源,调动各试点院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高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职能,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校决定发挥学科优势,开展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三个专业的助学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考试项目(一)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试点工作简介(简称“三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是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自学考试的一种新形式,也是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后发展的重点项目:主考院校根据学科优势及师资力量,从所主考的专业中遴选2/3的课程作为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上报省考试院,经审批后,将课程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参加统考,成绩占70%,实践部分由主考院校进行考核,成绩占30%,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该课程的总成绩。(二)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工作简介(简称“五五”)“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相关院校(试点院校)组织各类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的一种形式。试点院校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注册报考,不得将校外社会考生及其他助学组织考生纳入本校注册。主考院校根据学科优势及师资力量,从所主考的专业中遴选出1/3的课程作为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课程,课程考核分为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理论部分参加统考,成绩占50%,实践部分由试点院校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所获得的职业技能培养、考核成绩,可折算相应的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学分),成绩占50%,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该课程的总成绩。二、生源对象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在校生。三、专业与层次 1、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试点专业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2、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专业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四、助学指导形式助学指导工作主要针对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助学工作由所在试点院校自行安排,我校负责对试点院校师资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课程不进行助学辅导。五、报名方式凡参加上述两个考试项目的考生,请到所在试点院校相关部门报名,各试点院校统一向山东师范大学上报考生信息,由学校汇总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集体注册。 (拟参加试点项目的高校,请在我院网站下载“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试点审批表”,认真填写并分别报当地自考办和我校批准,方可成为试点院校。)六、考试、考核、毕业与学位 1、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专科在校生可同时享受“三七”和“五五”政策;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在校生目前只享受“五五”政策。所有课程的理论部分均参加统考,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实践部分由主考院校进行考核,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课程的实践部分由试点院校进行考核,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合并计算为该门课程的总成绩。 2、考生需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并修完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给予电子注册。 3、学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办理学士学位。七、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函[2012]31号文件,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费65元/科次;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文科230元/生,理科类260元/生。八、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0531——86180270。网址:www.jxjy.sdnu.edu.cn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7月10日备忘录:试点收费:自考实践课考核费 65月/科次;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 230元/生(文科);260元/生(理科)助学辅导费(只针对“三七”模式收费)鲁价费函【2008】71号,集中强化辅导按学时收费:文科类课程200元/科·次·生理科类课程240元/科·次·生【2012】13号文 科230元理科260元/ 师资培训费1000元/科·人收人分配比例: 1、实践课程考核费:“三七”课程:学校25元/生·科,学院40元/生·科“五五”课程:学校15元/生·科,学院20元/生·科,助学点30元/生·科 2、辅导费(只针对“三七”课程):学校10%,学院40%,合作单位50% 3、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学校按10%收取,90%有学院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