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到境外大学修读课程,在其出国(境)前,应在所属学院教学院长(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导师)指导下,制定本人在国外大学交流修读计划,填写《同济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修读课程计划表》,明确拟在国(境)外大学修读的课程及拟替代的本校课程,报学院教务部门审核后作为出国申请附件上传,并在1系统网上提交本科生院备案。学生在境外大学完成交流学习并取得对方成绩后,应在返校后开学6周内由本人通过http://1.tongji.edu.cn网站,填写待认定课程申请,上传正式成绩单扫描件;然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初审,初审通过后转至开课学院教务科,由开课学院进行成绩录入、审核和认定。请注意,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前,一般应在我校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参加军训,并获得相应学分。如果未在规定学期修完以上课程,则必须在国外学习结束返校后,补修或重修有关课程,取得学分后方能毕业和申请学位。未经学校派出审批流程,自行去境外高校学习属于学生个人行为,将不予认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