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先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应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交卷出场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将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