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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其中之一便是:“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立场、方向、原则、道路等根本性问题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朝着既定目标前行,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开创了改革开放全新局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伟大事业,必须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悟透守正创新的丰富内涵,把守正创新的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守正创新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要求

坚持守正创新根植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事业。马克思主义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从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维度出发,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更明确了其过程性、阶段性和发展性特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的,“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而“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这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的真理性必须与具体实际、时代要求相结合,只有在创新性认识和创造性实践中才能获得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守正创新作为坚守原则与开辟新境的有机融合,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相贯通,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底色,通过守住根本不动摇与锐意进取开新篇双向互动,从而在把稳社会主义航向的同时又寻求突破,为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筑牢根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价值论的有机结合。

坚持守正创新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守正创新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恪守正道、革故鼎新的独特精神标识一脉相承。5000多年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蕴含着强烈的进取精神,从《诗经》所赞誉的“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到《周易》中咏叹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道德经》所弘扬的“以正治国”到《礼记》中倡导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中华民族历来都是守正而不守旧、尊古而不复古,具有“不惧新挑战、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这种与时俱进的精神品格给予中华民族深厚的文明滋养,推动中华文明不断从历史走向未来,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新时代,坚持守正创新是对中华民族励精图治、刚健有为独特精神标识的自觉赓续,更是积淀于民族血脉中的文化自信的自觉彰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新征程交互砥砺,既厚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主动和强大底气,又为古老的中华文明走向现代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坚持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守正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活力的密码。守正就是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创新就是勇于探索、开辟新境,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保持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始终生机勃勃。

坚持守正创新是顺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要求。守正创新既是理论创新更是实践创新。《决定》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是机遇前所未有、前途无比光明的时期,也是坡陡坎深、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期。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绝不可取,唯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必由之路。站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所面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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