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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

各相关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21]80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规定,本学期转专业已开放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名额

(1)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非外校转入的2022、2023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方可申请转专业;

(2)根据实施细则第七条和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学期专业分流前,2023级学生可以申请直接转入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但按专业类招生的同学不能转到本专业类的其它专业;同意转入按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如转入专业分流人数太少停开,回到原专业(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只能选择原专业类分流后有分流指标的专业),算转专业未成功,以后学期还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3)各专业转入条件及名额见附件2。

二、申请、审核程序

(1)本次转专业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即本学期第十二周周日),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转专业app中进行自主申请,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申请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2)学院审核流程:

1.转出专业审核(2024年5月27日-5月30日)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九至第十二条规定,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审核。

2.转入专业审核(2024年6月3日-6月11日)

各学科性学院按转入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按可转入人数择优录取,并将录取结果输入转专业系统。同时将录取学生总名单及学院考核过程书面材料(需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学院章)送教务处。

(3)教务处审议、公示

教务处组织审议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后,于第十六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三.其它

联系人:苏老师(黄陈月莉楼212室)    电话:87600231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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