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  > 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宁夏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安排

我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请见附件1、附件2。

我校调剂系统将在4月6日开放,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材料按学院要求提交。未完成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具体材料包括: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

3. 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

4. 本科阶段成绩单;

5. 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6. 应届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 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3);

8. 其他材料: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四、复试纪律

1. 考生请提前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

2.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的意识。严禁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及复试后,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上报相关部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

(1)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2)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存在私下接递物品行为的;

(3)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的;

(4)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

(5)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6)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说明

1. 我校会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确定调剂专业和调剂名额,最终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设预调剂环节,考生届时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

2.我校及学院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复试),并按资格审查单中需要项目准备所有资料,具体详见《2023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4);

4.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7日-4月3日完成缴费(附件5)。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将不予退费;

5.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6.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5日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附件3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附件4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附件5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方式

附件6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

附件7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