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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及奖励重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四个面向”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工作思路,聚焦“产业、企业、产品”科技创新,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强化下列政策引导:

(一)重点奖励面向经济主战场,取得支撑产业振兴、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并将其产业化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个人和组织。

(二)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

(三)鼓励提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复工达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个人和组织。

二、提名权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名单见《提名手册》),可提名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择优提名其他奖项。

(二)设区市人民政府,可择优提名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外的其他奖项。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以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可独立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1项,提名奖项范围为除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

提名专家不能提名所在工作单位的候选者,不能作为当年广西科技奖的候选个人或评审专家。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直接在奖励系统提交单位管理员信息函后开通提名权。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广西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类特等奖(个人类)获得者)、三大奖特等奖第一获得者,请规范填写《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专家)账号申请表》,并在奖励系统提交扫描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开通提名权。

(五)已有提名账号的单位、专家,2022年提名仍使用现有账号。提名权申请开通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三、提名要求

提名广西科学技术奖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中:

(一)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特等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我区作出长期、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而设立的崇高荣誉,有关提名单位应切实对标授奖条件、仔细审核提名材料,慎重提名、宁缺毋滥。其中,提名三大奖特等奖应提供5名相关领域院士的推荐意见。

(二)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强化高层次人才培育、促进高质量科技合作及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而特设的奖项,其奖励等级和荣誉效力等同于广西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有关提名单位应对照授奖条件,广泛发掘和提名本行业、本地优秀个人和组织参评,形成争相竞取、百花齐放的创新格局。

(三)同一个人本年度只能提名为1项奖项的候选个人。近两年牵头获得广西科学技术奖的,本年度暂停提名。

(四)《提名书》“基本情况中的成果来源”、“企业近三年承担主要科技计划、基金目录”非必填项。《提名书》附件的佐证材料应逐件单独上传,原则上不得整合打包,上传材料数量超过限额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本通知及《提名手册》关于“文章公开发表2年”、“成果整体应用2年”等时限要求,均以网络提名截止日期为限。

(六)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的支撑成果,可使用历年获奖成果,可与本年度其他任一奖项的成果重复。

(七)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不能使用历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成果,不能与本年度其他三大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成果重复。三大奖(不含科普类)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原始署名的应当占50%以上;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支撑成果,广西单位署名的应有且小于50%。

(八)三大奖同时提名两个等级的,候选个人、候选组织数量应不超过较低等级限制。

(九)三大奖的第一候选组织是广西区外的,应当在《提名书》提交与自治区党委、政府或科技行政部门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并且候选组织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区内外科技合作,候选者中应当包含至少1家广西单位、包含至少1家广西区外单位或者1名广西区外个人。

(十)有违法乱纪、违反科研诚信规定情形的个人、组织不得提名为候选者。

四、提名程序

(一)网络提名

候选者使用账号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网址:http://jl.gxinfo.org:88),根据系统提示,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候选者账号如还未申请,请登录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申请注册候选者账号。

广西科技奖励系统开放填写时间为7月1日—20日,7月20日下午18:00停止填写和提名。

拟通过自治区教育厅提名的项目,提名单位应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系统提名填写时间应在7月1日—7月10日前(以教育厅通知为准)完成系统填写。

拟通过其他提名单位或者由专家提名的,项目组要及时与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确认好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根据要求完成提名工作,以免耽误提名。拟由专家提名的,提名专家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在广西科技奖励系统申请,由奖励办审核后成为提名专家才能提名项目。

(二)提名前公示

提名前,候选个人工作单位、候选组织要通过公众媒体或者书面对《提名书》进行公示。提名者是单位的,应当通过公众媒体对《提名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7日无异议的方可提名。

我校各候选项目(个人)拟定于6月25日前提交公示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有合作单位的请项目组同时寄送公示材料给合作单位(完成人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包括:

1.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书》“三、个人简介”,“二、提名意见”中的提名者及提名意见,“七、曾获重要奖励情况(仅最高奖)”。

“三、个人简介”应包括被提名人的姓名、从事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2.自然科学奖:成果名称,《提名书》“二、提名意见”中的提名者及提名意见,“三、成果简介”,“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候选个人姓名、候选单位名称。

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名称,《提名书》“二、提名意见”中的提名者及提名意见,“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七、科普作品目录)”,候选个人姓名、候选单位名称。

4.科学技术合作奖:成果名称,《提名书》“二、提名意见”中的提名者及提名意见,“三、成果简介”,“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候选个人姓名、候选单位名称。

5.企业科技创新奖:《提名书》“三、企业简介”,“二、提名意见”中的提名者及提名意见,“五、(二)企业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

专家提名的成果,还应公示提名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和学科专业。相关公示情况材料由单位存档备查。

(三)教育厅审核

1.网络初审。项目组应按时在广西科技奖励申报系统填写项目内容,教育厅在提名前将组织对《提名书》内容进行审查,审查提名书填写及附件材料的提供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提名书中的内容简介和客观评价内容,拟写提名意见,根据学校的提名申请选定不超过两个提名奖励等级。网络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将项目退回。项目完成单位(被提名人)补充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核(7月12日前,具体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2.提交提名。教育厅完成审核后,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完成后在网上完成提名提交。

(四)纸件材料报送

教育厅网络审核合格提交提名后项目组打印《提名书》。通过网络审核的项目,项目组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提名书,并签字盖章,整理装订整套材料(提名书主件及附件)。

《提名书》的主件必须是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带正式提名水印),附件必须与上传系统的一致。纸件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复印件学校存档),7月20日前报送纸件材料至科技处(新东园办公楼)405办公室。

五、其他工作要求及初步时间安排。

(一)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及材料评议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西科技奖提名必须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取得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号方可提名(相关内容至少有一个成果登记号)。成果尚未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请项目组及时办理成果登记,以免影响奖励项目提名。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目前已全部在网上进行,如何办理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请参见附件5附件6。

各项目组请先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各类别提名格式填写内容,各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先行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预评议,提出修改意见供项目组修改,以提高申报材料的撰写质量。

(二)2022年度广西科技奖申报学校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内容

说明

6月30日前

各项目组认真学习奖励办法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仔细阅读申报工作手册,办理成果登记、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如需要),准备申报所需的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检索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按提名书格式预填写提名书,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预评议;6月25日前提交项目公示材料

尚未在广西科技奖励系统注册的候选人(完成人)请及时在系统注册;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对本学院拟申报广西科技奖的项目名称、提名单位(专家)、提名奖种、主持人联系方式进行统计,6月22日前报科技处405办公室,以便科技处进行针对性服务。项目组按公示要求,提供项目公示材料(含代教育厅草拟的提名意见),学校科技处编辑各项目材料准备校内公示

7月1~7月10日

在广西科技奖励申报系统填写提名书,并提交

根据系统提示,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

7月10

教育厅网络初审,项目公示

项目组网上提交提名书

7月12日前

网路初审不合格项目补充修改,再次提交

教育厅网络提交

7月20日前

报送纸件材料

各学院报送纸件材料至科技处405办公室,科技处审核纸质材料

7月22日前(教育厅通知为准)

科技处向教育厅报送纸质材料

提名单位(教育厅)审核

 

附件:1.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5号)

  2.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2022年度)-科技厅网页下载版

3.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桂政发〔2020〕27 号).PDF

4.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桂科奖字〔2022〕14号)

5.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启用广西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的通知(桂科成字〔2022〕45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桂科成字〔2021〕72号)

7.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拟申报简况表(6月22日前报送科技处)

广西大学科技处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韦汉西 电话72191电子信箱: kjccgk@gxu.edu.cn

科技厅Q群:候选者信息发布群491413909(实名申请:单位+姓名)

校内科技奖申报工作Q群:565321319(学院+姓名加入)

自治区科技奖励办公室

评审组:潘莉莉,0771—5305994(业务)

石罗云,0771—5302004(系统)

劳 玲,0771—5302002,邮箱:gxkxjsj@163.com

(账号问题、《提名书》纸件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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