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大连理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至2025年入学前,下同),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非全日制,学制三年。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三、招生人数及专业
单独考试拟招生计划40人(最终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如下表,具体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网址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5。
学院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040 (主校区)机械工程学院
085501机械工程
02(非全日制)机械工程(含高性能制造、智能机电与微纳传感等)
060 (主校区)建设工程学院
085901土木工程
08(非全日制)土木工程
09(非全日制)项目管理
085902水利工程
05(非全日制)水利工程
085903海洋工程
02(非全日制)海洋工程
450 (主校区)化工学院
085602化学工程
09(非全日制)化工过程工程
460 (主校区)环境学院
085701环境工程
07(非全日制)环境工程
580 (主校区)电气工程学院
085801电气工程
07(非全日制)智能电气
610 (主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4计算机技术
06(非全日制)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085410人工智能
03(非全日制)智能工程
380 (盘锦校区)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
085602化学工程
02(非全日制)材料与化工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
考生请于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期间,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2025年辽宁省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全部材料扫描件(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单独考试-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miaoqing@dlut.edu.cn),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人员证明,模板见附件1。如不使用模板,则须在在职证明中明确单位同意报考,并写明毕业后连续工作年限。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业务骨干证明,或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要求与报考领域相关;
(5)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须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推荐书模板请见附件2)。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未经网上报名,或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以准考。未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准考。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2)初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数学;④业务课。
(3)单独考试科目大纲查询网址:
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5
2、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5年4月,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其他说明
1、考生在报名时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其他事宜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6395
电子邮箱:miaoqing@dlut.edu.cn,jiangwenzhuang@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房间)
邮政编码:1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