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为响应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推动专创融合制度化、产创融合常态化,不断推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原“大创”)改革,继续增设2035特区子计划、产业特区子计划和交叉学科子计划。现启动2024年度“国创计划”申报立项工作,请各学院(系)组织动员,着力培育,择优推荐。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1.我校“国创计划”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2种类型,创新类下设面上项目、2035特区子计划项目、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创业类下设面上项目和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原则上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66号)(附件1)执行。
2.鼓励学生选择2024年度“国创计划”高水平课题(以下简称“高水平课题”)申报立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