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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怎么在东莞办理港澳通行证?

【导语】:外地人首次申请《来往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所需的材料比较多,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等材料。

外地人怎么在东莞办理港澳通行证?

签注类型

香港:3个月一次、3个月两次、1年一次、1年两次

澳门:1年一次、3个月一次

目前(2023-10-9),智能机只能办理香港:一年一次或三个月一次签注;澳门:一年一次或三个月一次签注

办理材料

注:非本省户籍只申请办理空白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

(一)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数码相片回执》。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系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需在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办理),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4、16周岁以下需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关系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交验由东莞市签发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交居住证到人工窗口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①在东莞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户籍大学生,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在学证明

(高校名单:1.东莞理工学院;2.东莞城市学院;3.广东科技学院;4.广东医科大学;5.东莞职业技术学院;6.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7、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8.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9.东莞市开放大学。)

②在东莞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关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双方关系证明(能显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莞就学亲属的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或就业亲属的就业证明(近期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如《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申请人工伤保险情况表》等)

6、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二)持有港澳通行证,没有办理过任何签注,首次申请个人游: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33mm或40*33mm)一张。在外省办理的港澳台通行证空白证(不限户籍,建议群众不要只办空白证件,避免多跑一次),首次在我市窗口办理签注的,需提供相片及相片回执;如在广东省内办理的港澳台通行证空白证(不限户籍),首次在我市窗口办理签注的需提供相片,但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1)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

(3)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系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或者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体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的,(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需在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办理),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4、16周岁以下需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关系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6、交验由东莞市签发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交居住证到人工窗口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①在东莞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户籍大学生,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在学证明

(高校名单:1.东莞理工学院;2.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3.广东科技学院;4.广东医科大学;5.东莞职业技术学院;6.广州新华学院(东莞校区);7、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8.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9.东莞市开放大学。)

②在东莞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关系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双方关系证明(能显示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莞就学亲属的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或就业亲属的就业证明(近期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如《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申请人工伤保险情况表》等)。

7、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一致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领号→窗口受理→取回执→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

非本省户籍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非本省户籍居民已持有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个人游:20日。

急事急办(需到市局申请):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可以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予以办理。(调查、速递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可停留时长具体以窗口告知为准】

收费说明(新收费标准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自2019年7月1日起,《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收费60元人民币;一次签注每项15元人民币; 二次签注每项30元人民币。(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缴费方式:

(1)持银联卡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缴费;

(2)到市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缴费;

(3)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或关注“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支付。

(4)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

取证方式

1、未申请快递的,统一在市局取证。以下的除外:

在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和长安、塘厦、常平、大朗、石龙、道滘、寮步、清溪、横沥政务中心办理未选择邮寄的,可在政务中心取证。

2、市局取证机只能领取卡式通行证。

3、取证所需材料: (卡式)

1、自行取证: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2、委托他人取证:申请人及取证人身份证原件、受理回执原件。

注意:

1、未满16周岁的,需提供父或母其中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受理回执丢失,请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到东莞市公安局签证中心发证窗口登记领取。如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的,待证件制作完成后邮政公司将寄送申请人。

办事窗口

1、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鸿福路19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东莞市公安局各分局出入境窗口受理业务一览表(可点击查看)

分局办公时间可建议市民咨询分局。

注意:可以在任意一个就近的出入境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1、卡式通行证有效期10年,未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

2、《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有效期为一年。

3、所有申请人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失效重领《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监护人陪同并交验户口簿、出生证等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证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意见和自助查验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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