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国网架空输电线路三跨重大反事故措施  > 国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版)之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国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版)之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电力18讯:

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为防止 110(66)kV 及以上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应严格 执 行 《 66kV 及 以 下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 ( GB50061-2010)、《100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665-2011)、《±800kV 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790-2013)、《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重覆冰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440-2009)、《±800kV 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5-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10)、《±800 千伏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检修规程》(DL/T 251-2012)、《架空输电线路防舞设计规范》(Q/GDW 1829-2012)、《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153-2012)、《1000kV 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Q/GDW 1210-2014)、《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架空输电线路“三跨”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运检〔2016〕413 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架空输电线路“三跨”运维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运检〔2016〕777 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输电线路跨越重要输电通道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5〕756 号)、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差异化规划设计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发展〔2008〕195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2〕1049 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网设备技术标准差异条款统一意见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7〕549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6.1 防止倒塔事故

6.1.1 规划设计阶段

6.1.1.1 在特殊地形、极端恶劣气象环境条件下重要输电线路宜采取差异化设计,适当提高抗风、抗冰、抗洪等设防水平。

6.1.1.2 线路设计时应避让可能引起杆塔倾斜和沉降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灾害区。

6.1.1.3 线路设计时宜避让采动影响区,无法避让时,应进行稳定性评价,合理选择架设方案及基础型式,宜采用单回路或单极架设,必要时加装在线监测装置。

6.1.1.4 对于易发生水土流失、山洪冲刷等地段的杆塔,应采取加固基础、修筑挡土墙(桩)、截(排)水沟、改造上下边坡等措施,必要时改迁路径。

6.1.1.5 分洪区等受洪水冲刷影响的基础,应考虑洪水冲刷作用及漂浮物的撞击影响,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6.1.1.6 高寒地区线路设计时应采用合理的基础型式和必要的地基防护措施,避免基础冻胀位移、永冻层融化下沉。

6.1.1.7 对于需要采取防风固沙措施的移动或半移动沙丘等区域的杆塔,应考虑主导风向等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防风固沙措施,如围栏种草、草方格、碎石压沙等措施。

6.1.1.8 规划阶段,应对特高压密集通道开展多回同跳风险评估,必要时差异化设计。当特高压线路在滑坡等地质不良地区同走廊架设时,宜满足倒塔距离要求。

6.1.2 基建阶段

6.1.2.1 隐蔽工程应留有影像资料,并经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竣工验收时运行单位应检查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并进行必要的抽检。

6.1.2.2 铁塔现场组立前应对紧固件螺栓、螺母及铁附件进行抽样检测,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地脚螺栓直径级差宜控制在 6mm 及以上,螺杆顶面、螺母顶面或侧面加盖规格钢印标记,安装前应对螺杆、螺母型号进行匹配。架线前、后应对地脚螺栓紧固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在地脚螺母紧固不到位时进行保护帽施工

6.1.2.3 对山区线路,设计单位应提出余土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余土处理方案。

6.1.3 运行阶段

6.1.3.1 运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分级储备、集中使用的原则,储备一定数量的事故抢修塔。

6.1.3.2 遭遇恶劣天气后,应开展线路特巡,当线路导地线发生覆冰或舞动时应做好观测记录和影像资料的收集,并进行杆塔螺栓松动、金具磨损等专项检查及处理。

6.1.3.3 加强铁塔基础的检查和维护,对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危及杆塔基础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6.1.3.4 应采用可靠、有效的在线监测设备加强特殊区段的运行监测。

6.1.3.5 加强拉线塔的保护和维修。拉线下部应采取可靠的防盗、防割措施;应及时更换锈蚀严重的拉线和拉棒;对易受撞击的杆塔和拉线,应采取防撞措施。对机械化耕种区的拉线塔,宜改造为自立式铁塔。

 

6.2 防止断线事故

6.2.1 设计和基建阶段

6.2.1.1 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导地线放线、紧线、连接及安装附件时受到损伤。

6.2.1.2 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外层线股 110kV及 以下线路应选取单丝直径 2.8mm 及以上的铝包钢线;220kV及以上线路应选取单丝直径 3.0mm 及以上的铝包钢线,并严格控制施工工艺。

6.2.2 运行阶段

6.2.2.1 加强对大跨越段线路的运行管理,按期进行导地线测振,发现动弯应变值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处理。

6.2.2.2 在腐蚀严重地区,应根据导地线运行情况进行鉴定性试验;出现多处严重锈蚀、散股、断股、表面严重氧化时,宜换线。

6.2.2.3 运行线路的重要跨越【不包括“三跨”(跨高速铁路、跨高速公路、跨重要输电通道)】档内接头应采用预绞式金具加固。

6.3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6.3.1 设计和基建阶段

6.3.1.1 大风频发区域的连接金具应选用耐磨型金具;重冰区应考虑脱冰跳跃对金具的影响;舞动区应考虑舞动对金具的影响。

6.3.1.2 作业时应避免损坏复合绝缘子伞裙、护套及端部密封,不应脚踏复合绝缘子;安装时不应反装均压环或安装于护套上。

6.3.1.3 500(330)kV 和 750kV 线路的悬垂复合绝缘子串应采用双联(含单 V 串)及以上设计,且单联应满足断联工况荷载的要求。

6.3.1.4 跨越 110kV(66kV)及以上线路、铁路和等级公路、通航河流及居民区等,直线塔悬垂串应采用双联结构,宜采用双挂点,且单联应满足断联工况荷载的要求。

6.3.1.5 500kV 及以上线路用棒形复合绝缘子应按批次抽取 1 支进行芯棒耐应力腐蚀试验。

6.3.1.6 耐张绝缘子串倒挂时,耐张线夹应采用填充电力脂等防冻胀措施,并在线夹尾部打渗水孔。

6.3.2 运行阶段

6.3.2.1 高温大负荷期间应开展红外测温,重点检测接续管、耐张线夹、引流板、并沟线夹等金具的发热情况,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6.3.2.2 加强导地线悬垂线夹承重轴磨损情况检查,导地线振动严重区段应按 2 年周期打开检查,磨损严重的应予更换。

6.3.2.3 应认真检查锁紧销的运行状况,锈蚀严重及失去弹性的应及时更换;特别应加强 V 串复合绝缘子锁紧销的检查,防止因锁紧销受压变形失效而导致掉线事故。

6.3.2.4 加强瓷绝缘子的检测,及时更换零、低值瓷绝缘子及自爆玻璃绝缘子。加强复合绝缘子护套和端部金具连接部位的检查,端部密封破损及护套严重损坏的复合绝缘子应及时更换。

6.3.2.5 复合绝缘子应按照《标称电压高于 1000V 架空线路用绝缘子使用导则 第 3 部分:交流系统用棒型悬式复合绝缘子》(DL/T 1000.3)及《标称电压高于 1000V 架空线路用绝缘子使用导则 第 4 部分:直流系统用棒型悬式复合绝缘子》(DL/T 1000.4)规定的项目及周期开展抽检试验,且增加芯棒耐应力腐蚀试验。

6.4 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6.4.1 设计和基建阶段

6.4.1.1 新建线路设计时应结合线路周边气象台站资料及风区分布图,并参考已有的运行经验确定设计风速,对山谷、垭口等微地形、微气象区加强防风偏校核,必要时取进一步的防风偏措施

6.4.1.2 330~ 750kV 架空线路 40°以上转角塔的外角侧跳线串应使用双串绝缘子,并加装重锤等防风偏措施;15°以内的转角内外侧均应加装跳线绝缘子串(包括重锤)。

6.4.1.3 沿海台风地区,跳线风偏应按设计风压的 1.2倍校核;110~220kV 架空线路大于 40°转角塔的外侧跳线应采用绝缘子串(包括重锤);小于 20°转角塔,两侧均应加挂单串跳线串(包括重锤)。

6.4.2 运行阶段

6.4.2.1 运行单位应加强通道周边新增构筑物、各类交叉跨越距离及山区线路大档距侧边坡的排查,对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及时治理。

6.4.2.2 线路风偏故障后,应检查导线、金具、铁塔等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6.4.2.3 更换不同型式的悬垂绝缘子串后,应对导线风偏角及导线弧垂重新校核。

6.5 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6.5.1 设计和基建阶段

6.5.1.1 线路路径选择应以冰区分布图、舞动区域分布图为依据,宜避开重冰区及易发生导线舞动的区域;2 级及以上舞动区不应采用紧凑型线路设计,并采取全塔双帽防松措施。

6.5.1.2 新建架空输电线路无法避开重冰区或易发生导线舞动的区段,宜避免大档距、大高差和杆塔两侧档距相差悬殊等情况。

6.5.1.3 重冰区和易舞动区内线路的瓷绝缘子串或玻璃绝缘子串的联间距宜适当增加,必要时可采用联间支撑间隔棒。

6.5.2 运行阶段

6.5.2.1 加强导地线覆冰、舞动的观测,对覆冰及易舞动区,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及设立观冰站(点),加强沿线气象环境资料的调研收集,及时修订冰区分布图和舞动区域分布图。

6.5.2.2 对设计冰厚取值偏低,且未采取必要防冰害措施的中、重冰区线路,应采取增加直线塔、缩短耐张段长度、合理补强杆塔等措施。

6.5.2.3 防舞治理应综合考虑线路防微风振动性能,避免因采取防舞动措施而造成导地线微风振动时动弯应变超标,从而导致疲劳损伤;同时应加强防舞效果的观测和防舞装置的维护。

6.5.2.4 覆冰季节前应对线路做全面检查,落实除冰、融冰和防舞动措施。

6.5.2.5 具备融冰条件的线路覆冰后,应根据覆冰厚度和天气情况,对导地线及时采取融冰措施以减少导地线覆冰。冰雪消融后,对已发生倾斜的杆塔应加强监测,可根据需要在直线杆塔上设立临时拉线以加强杆塔的抗纵向不平衡张力能力。

6.5.2.6 线路发生覆冰、舞动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停电检修,对线路覆冰、舞动重点区段的杆塔螺栓松动、导地线线夹出口处、绝缘子锁紧销及相关金具进行检查和消缺;及时校核和调整因覆冰、舞动造成的导地线滑移引起的弧垂变化缺陷。

6.6 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6.6.1 设计和基建阶段

6.6.1.1 66~ 500kV 新建线路设计时应结合涉鸟故障风险分布图,对于鸟害多发区应采取有效的防鸟措施,如安装防鸟刺、防鸟挡板、防鸟针板,增加绝缘子串结构高度等。110(66)、220、330、500kV 悬垂绝缘子的鸟粪闪络基本防护范围为以绝缘子悬挂点为圆心,半径分别为 0.25、0.55、0.85、1.2m 的圆。

6.6.2 运行阶段

6.6.2.1 鸟害多发区线路应及时安装防鸟装置,如防鸟刺、防鸟挡板、悬垂串第一片绝缘子采用大盘径绝缘子、复合绝缘子横担侧采用防鸟型均压环等。对已安装的防鸟装置应加强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失效防鸟装置。

6.6.2.2 及时拆除绝缘子、导线上方等可能危及到线路运行的鸟巢,并及时清扫鸟粪污染的绝缘子。

 

6.7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6.7.1 设计和基建阶段

6.7.1.1 新建线路设计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防撞等防外力破坏措施,验收时应检查防外力破坏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7.1.2 架空线路跨越森林、防风林、固沙林、河流坝堤的防护林、高等级公路绿化带、经济园林等,当采用高跨设计时,应满足对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距离要求。

6.7.1.3 新建线路宜避开山火易发区,无法避让时,宜采用高跨设计,并适当提高安全裕度;无法采用高跨设计时,重要输电线路应按照相关标准开展通道清理。

6.7.2 运行阶段

6.7.2.1 应建立完善的通道属地化制度,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收购线路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

6.7.2.2 加强巡视和宣传,及时制止线路附近的烧荒、烧秸秆、放风筝、开山炸石、爆破作业、大型机械施工、非法采沙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

6.7.2.3 应在线路保护区或附近的公路、铁路、水利、市政施工现场等可能引起误碰线的区段设立限高警示牌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吊车等施工机械碰线。

6.7.2.4 及时清理线路通道内的树障、堆积物等,严防因树木、堆积物与电力线路距离不够引起放电事故;及时清理或加固线路通道内彩钢瓦、大棚薄膜、遮阳网等易飘浮物。

6.7.2.5 对易遭外力碰撞的线路杆塔,应设置防撞墩(墙)、并涂刷醒目标志漆。

6.8 防止“三跨”事故

6.8.1 设计和基建阶段

6.8.1.1 线路路径选择时,宜减少“三跨”数量,且不宜连续跨越;跨越重要输电通道时,不宜在一档中跨越 3 条及以上输电线路,且不宜在杆塔顶部跨越。

6.8.1.2  “三跨”线路与高铁交叉角不宜小于 45°,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 30°,且不应在铁路车站出站信号机以内跨越;与高速公路交叉角一般不应小于 45°;与重要输电通道交叉角不宜小于 30°。线路改造路径受限时,可按原路径设计。

6.8.1.3  “三跨”应尽量避免出现大档距和大高差的情况,跨越塔两侧档距之比不宜超过 2:1。

6.8.1.4“三跨”线路跨越点宜避开 2 级及 3 级舞动区,无法避开时以舞动区域分布图为依据,结合附近舞动发展情况,宜适当提高防舞设防水平。

6.8.1.5  “三跨”应采用独立耐张段跨越,杆塔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不低于 1.1,杆塔除防盗措施外,还应采用全塔防松措施;当跨越重要输电通道时,跨越线路设计标准应不低于被跨越线路。

6.8.1.6  “三跨”线路跨越点宜避开重冰区。对 15mm及以上冰区的特高压“三跨”和 5mm 及以上冰区的其他电压等级“三跨”,导线最大设计验算覆冰厚度应比同区域常规线路增加 10mm,地线设计验算覆冰厚度增加 15mm;对历史上曾出现过超设计覆冰的地区,还应按稀有覆冰条件进行验算。

6.8.1.7 易舞动区防舞装置(不含线夹回转式间隔棒)安装位置应避开被跨越物。

6.8.1.8 500kV 及以下“三跨”线路的悬垂绝缘子串应采用独立双串设计,对于山区高差大、连续上下山的线路可采用单挂点双联,耐张绝缘子应采用双联及以上结构形式,单联强度应满足正常运行状态下受力要求。“三跨”地线悬垂应采用独立双串设计,耐张串连接金具应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6.8.1.9  “三跨”区段宜选用预绞式防振锤。风振严重区、易舞动区“三跨”的导地线应选用耐磨型连接金具。

6.8.1.10 跨越高铁时应安装分布式故障诊断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跨越高速公路和重要输电通道时应安装图像或视频监控装置。

6.8.1.11  “三跨”地线宜采用铝包钢绞线,光缆宜选用全铝包钢结构的 OPGW 光缆。

6.8.1.12 对特高压线路“三跨”,跨越档内导地线不应有接头;对其他电压等级“三跨”,耐张段内导地线不应有接头。

6.8.1.13 75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三跨”金具应按照施工验收规定逐一检查压接质量,并按照“三跨”段内耐张线夹总数量 10%的比例开展 X 射线无损检测。

6.8.2 运行阶段

6.8.2.1 在运“三跨”应满足独立耐张段跨越要求,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2 在运线路跨越高铁时,杆塔应满足结构重要系数不低于 1.1 的要求,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3 对采用独立耐张段跨越的在运跨高铁输电线路 , 按 《 110kV~750kV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 ( GB50545-2010)及 6.8.1.6 的要求开展校核,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4 在运“三跨”应满足 6.8.1.7~6.8.1.12 条相关要求,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

6.8.2.5 在运“三跨”,应结合停电检修开展耐张线夹X 光透视等无损探伤检查,根据检测结果及时处理。

6.8.2.6 在运“三跨”红外测温周期应不超过 3 个月,当环境温度达到 35℃或输送功率超过额定功率的 80%时,应开展红外测温和弧垂测量。

6.8.2.7 报废线路的“三跨”应予以拆除,退运线路的“三跨”应纳入正常运维范

 

 

在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