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请人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Tips:
基金委会对被资助学生有服务期的要求,也就是学成之后应当回国工作,不过如果想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者有一些比较好的实习机会,也是可以顺延服务期的,具体情况需要和派出单位的负责人联系。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 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6.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科期间受过公派的不影响公派硕士的申请,服务期顺延。
3
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Tips:在申请表中会首先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留学情况,外语水平,教育经历,境外学习经历,国内工作经历和主要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科研项目和获得奖励情况),大家如实填写即可,工作经历可以填写实习经历,总的来说信息多多益善。如果有学术成果并且填写了,需要在后面栏目中对学术成果进行摘要和介绍。接着需要填写一个中文版的研修计划,这个和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差不多,所以建议大家提前准备好中英文的学习计划以备复制粘贴。最后两个栏目“国内导师”和“国外导师”如果没有可以全部填写“无”。注意在这一阶段需要选择是否申请资助学费,请慎重考虑。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并盖章;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由主管部门负责将单位推荐意见输入网上报名系统;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通过本系统受理机构申请,并由该受理机构负责将单位推荐意见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其他人员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将单位推荐意见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Tips:该表格需要提交申请表之后才能打印,有时候会遇到申请表内容填写错误提回修改的情况,这时候其实《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重新打印填写盖章,因为无论提回多少次,该表上的二维码是不变的,请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 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c.留学时间:须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17年6月1日,且不得晚于2018年3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可提供);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注:如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未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的官方证明文件(如学校官网截图,与导师往来邮件等)予以说明,并作为邀请信/入学通知附件一同提交。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Tips:邀请函可以联系学校小秘出具,建议把所有这里要求包含的信息告诉小秘让他们加上去,以避免形式审查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对于英国LLM而言,由于Conditional offer的存在,基金委做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对Con条件为语言成绩过关的学生而言,如果在申请基金委时还没有语言过关,也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
4.学习计划(外文)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为课程学习型硕士(无国外导师),应由国内学校所在院系审核其课程学习规划并盖章确认。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Tips:前面已经说好,以国际法为申请方向的同学必须在学习计划中体现出来课程选择的规划。根据小编个人的学习计划撰写心得,往往由四部分组成,首先是介绍就读院校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国际法学(或者其他部门法)的地位,如果和自己本科院校有良好合作关系一定要写进去。
接着是具体的选课计划,可以去官网查看最新的课程表(如果没有可以查看去年的),根据学分分配初步选择课程,然后去搜这些课程的具体介绍摘录或者改写进学习计划以充实内容,然后加上自己对这门课的期待和预计参与情况(譬如写一篇论文之类),选课机会一定要具体可行,符合毕业的学分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选课计划不是绝对binding的,可以根据实际课程安排情况做出调整改变。然后可以写一些课外的安排,譬如参与一些学校活动,融入当地文化等等。最后一定要写自己毕业后的安排,必然就是回国服务了,如果计划是继续申请博士,也要提到最终回国效力的意愿。
5.国外导师简历(如有,需提供)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单位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Tips:LLM项目往往没有导师,不需要提供。
6.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Tips:建议附上绩点证明,如果有排名证明更好,需要合成为一个PDF上传。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Tips:彩色扫描件最佳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Tips:如果不放心或者有强迫症可以上传一份在读证明。
接下来的两个材料只针对申请学费和生活费的申请者:
10.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a.如外方不收取学费/免除全部学费/利用其他奖学金支付全部学费,需在邀请信/入学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中注明。
b.如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则需另行提交外方出具的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学费明细表各项目及金额必须详细清晰。按学期收取学费的人员,需注明每学期的起止时间以及各学期的学费金额。
Tips:可以联系小秘出具学费证明(基金委资助的是Tuition这一项),或者去官网自己截图,若遇到学校当年具体学费还没有出的情况,出具上一年的也可以,一般学校也会附上说明,譬如:每年学费上涨3%到5%。基金委会根据最终具体学费进行资助,在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学费数额应当与提交的学费材料完全一致。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单位/部门负责人;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Tips:重点在于两个不同的单位,以及正高级职称或者负责人。一般而言,会选择本科院校的一位正教授进行推荐,另外一位一般可以选择另一学校的法学院教授、律所的合伙人、公检法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单位的单位或者部门负责人。这也体现了利用好校外交流和专业实习资源的必要性,未来的申请人应当提前准备好材料。往往可以利用申请学校的推荐信,但是最好不要直接搬过来使用。应当注意抬头的变更以及部分词汇或者侧重点的修改。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
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