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为做好青年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