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高中阶段户籍上姓名、出生日期或者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一致,但学信网上信息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一致,主要原因是高考报名时考生本人填信息错误,则需填写《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录取信息更正审批表》(附件2,附件2中联系方式必填,录取照片和学历照片先插入表中再打印出来),办理录取信息更正手续,最后按照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流程办理(参考往届生学历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学信网上信息更改成功后,请联系学生信息中心按照学信网信息制作毕业(学位)证明书(填写附件1),原毕业(学位)证书寄回学校。
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在个人人事档案里,个人人事档案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查询,毕业当年没有单位接收的档案可在荆州市人才服务交流中心或学校学生档案室查询。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的记录信息可以在迁出或迁入的派出所查询。
三、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本人办理):
1.申请书
需详细说明需要修改的信息、写明联系方式并在签名的地方加按手印,若档案材料中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对其做具体说明。此外,申请书中请写明“本人自愿申请变更学历信息,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变更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与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和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及其复印件;
5.个人人事档案里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档案保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6.户口迁移记录(户口迁入迁出大学的存根记录,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派出所联系人及电话;如果户口没有迁移,请到派出所获取未迁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校期间有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的,另请相关派出所出具变更证明(需注明何时由何信息变更为何信息)。
(二)办理过程:
1.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2.网上生成学历勘误申请表;
3.部门领导审批;
4.校领导审批;
5.教务部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
材料上报后,若合格,教育厅受理并处理后续事宜;若材料需要补充或信息错误,教务处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提供勘误支撑材料后,再次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勘误信息属于证书上的内容,在勘误成功后,需要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废。
四、往届生学历补注册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学生在毕业当年达到毕业条件,但由于未办理完毕业手续,导致学信网上未注册的,可以申请学信网上学历补注册。
(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本人办理):
1.申请书
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原因,写明联系方式并在签名的地方加按手印。若档案材料中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对其做具体说明。此外,申请书中请写明“本人自愿申请变更学历信息,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变更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与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和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及其复印件;
5.个人人事档案里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档案保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6.户口迁移记录(户口迁入迁出大学的存根记录,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派出所联系人及电话;如果户口没有迁移,请到派出所获取未迁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校期间有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的,另请相关派出所出具变更证明(需注明何时由何信息变更为何信息)。
(二)办理过程:
1.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2.网上生成学历注册申请表;
3.部门领导审批;
4.校领导审批;
5. 教务部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
材料上报后,若合格,教育厅受理并处理后续事宜;若材料需要补充,教育厅不予受理并退回所有材料,由教务处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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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大学教务处
编辑| 胡 薇
审核| 张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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