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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一、奖助对象

除委培以外的四川大学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奖助体系的构成与奖助标准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和助管岗位津贴,奖助标准及相应的奖助比例如下表所示。

 

类别

等级

国家

助学金

学校学业奖学金(补助学费)

学校助研 岗位津贴

国家

奖学金

学校助教

岗位津贴

学校助管岗位津贴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000元/月

8000-18000元/年

2000元/月

30000元/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A类:1600元

/月×10月

 B类:800元

/月×10月

10元/小时

二等

1000元/月

8000-18000元/年

1500元/月

三等

1000元/月

8000-18000元/年

1000元/月

其他

1000元/月

200元/月

硕士研究生

一等

500元/月

6000-12000元/年

1000元/月

20000元/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A类:1600元

/月×10月

 B类:800元

/月×10月

10元/小时

二等

500元/月

6000-12000元/年

400元/月

三等

500元/月

3000-6000元/年

200元/月

其他

500元/月

100元/月

 

 

 

说明:

1.学业奖学金用于学生的学费补助,具体金额参照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学业奖学金上限确定。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上限为18000元/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上限为12000元/年,三等奖按半额学费确定,不超过6000元/年。

2.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金额中,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者博士生导师承担不少于500元/月×12月。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中,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200元/月×12月,二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100元/月×12月。为鼓励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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