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3〕10号)文件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要求,农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制定了复试方案,并严格按照复试方案组织了复试,最终获得了第一志愿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并汇总计算了最后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8号-4月6日。如拟录考生中有放弃,依次递补录取。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农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7-409)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咨询联系电话:028-86291859。
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2023nxynlqmd.pdf
特别说明:
1、如资格审查材料复审有问题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请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2023年4月7号前将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的体检报告整理成PDF电子文档,以“体检+拟录取专业名称+姓名+报名号”的格式命名该文档和邮件主题后发送到nxyyjs409@163.com邮箱。未按学院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体检参考模板:/2023tjmb.pdf
3、经查明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不诚信者,取消录取资格。
4、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取消录取资格。
5、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一定及时拨打学院电话(028-86291859)或者发送邮件至574905706@qq.com。
另外,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有少量调剂名额,我院将根据研究生院安排预计4月初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系统和院网发布正式的调剂公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欢迎意愿调剂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积极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可加入农学院考研咨询群(QQ:310742036)随时关注我院调剂信息。
农 学 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