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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宏亮

副组长:于昌利、赵瑞希

组  员:郭军龙、李素超、张永健、张伟、张英姿、白争锋、王琳

秘  书:金鑫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及电话

组  长:张领

组  员:吴健、桂洪斌

督察电话:0631-5687935

三、招生计划、资格线及复试考生比例

1、招生计划

学科代码及名称

推免生已录取数

统招计划数

2024年总计划数

[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1

9

10

[085922] 土木水利-海洋工程

3

8

11

2、复试资格线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315

50

50

70

75

085922 土木水利-海洋工程

315

50

50

70

75

3、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具体要求详见《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说明》(附件2)

考生于复试前一天到携带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毕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所有材料入学前需再次复核原件,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电话不再使用,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拟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2024年3月29日 14:00-17:00,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院1号楼北307室

联系人:金鑫老师

咨询电话:13563114798、0631-5687930

咨询QQ: 981518317

五、复试方法

报考(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和(085922)土木水利-海洋工程领域的考生,采取相同的方法进行复试。复试由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35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200分,面试150分。

专业综合测试采用线下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复试考生需在以下三门课中选取其中两门作答,若多答,取高分数的两门课成绩之和。

(1)船舶设计原理:(100分)

参考书目:《船舶设计原理》刘寅东编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年

(2)船舶结构力学:(100分)

参考书目:《船舶结构力学》(第2版)吴梵 等编著 国防工业出版社,2016年

(3)流体力学:(100分)

参考书目:《流体力学》(第3版)王家楣等 编,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0年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具体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面试主要包含以下方面,每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

1、综合素质(4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质、精神面貌、人生态度及对专业的热爱程度等。

2、专业能力(40分):通过抽签回答问题,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水平及理解能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40分):通过外语对话,考察学生的外语水平。

4、特长与兴趣(3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科研的潜力等。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六、复试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

1、复试流程

(1)3月29日,复试考生需按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2)3月30日上午,复试考生在指定教室统一参加专业综合测试笔试。

(3)3月30日下午,复试考生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顺序和面试中专业能力测试试题随机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制定考生次序签和测试题签。面试开始前,按照考生编号顺序依次现场抽取次序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中,考生现场抽测试题签并对抽得的题目进行口答。已抽取的题签不再重复使用。

2、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违反承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

(2)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复试的专业综合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2、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

 

八、其他事项

1、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复试相关工作的咨询和解答

联系人:金鑫老师         

联系方式:13563114798、0631-5687930      QQ:981518317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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