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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教师公告(475人)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10月28日17时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

2.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

3.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证明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

5.一级学科专业方向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我市教育系统计划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助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我市教育系统本次计划引进人才475名,其中公费师范毕业生岗160名、青年人才岗265名、成熟型人才岗50名。

具体岗位详见《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报名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引进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7.报名会计岗位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提供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8.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30日(不含)至2006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

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

10.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1.公费师范毕业生岗引进条件

(1)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届及未落实事业编制的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志愿到我市任教的,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2.青年人才岗引进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岗位表》中任何一个岗位:

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具备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②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备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③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④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岗位表》中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和武川县教育局所属学校以及市十七中学、市回民中学、土默特学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云谷学校的青年人才岗。

①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②国内其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福建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报名第(2)条所列用人单位的小学教师青年人才岗,以及农业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武川县教育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

(4)青年人才岗报名人员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

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

(5)报名青年人才岗使用的专业,须为“双一流”大学所学专业或报名学历所学专业。

3.成熟型人才岗引进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职称(不含基层正高级职称);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

(3)荣获与报名岗位对应的地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之一。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5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青年人才岗引进范围。

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不含教育领域)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存在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12.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五)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才引进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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