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医学院组建于2000年9月,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学质量显著提升,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办学层级逐步优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医学院现有专任教师(含临床学院教师)408人,教授107人,副教授212人,博士30余人。拥有临床医学、护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
医学实验中心下辖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医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医学研究中心,总面积30000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余元。拥有第一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单位1个,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湘西苗医小儿推拿医工交叉与转化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湖湘五经配伍针推学术流派”。
医学院近几年来共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课题90余项,地市级课题100余项;获省级科技、教学成果奖5项,地市级成果奖10项;获国家专利9项,出版教材及专著30余部,发表论文900余篇,其中被SCI、CSCD收录100余篇。
医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仁心仁术·大医精诚”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以社会责任感为基础,以岗位胜任力和职业发展力为核心,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临床技能,同时兼具良好的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潜质的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社会科学知识,掌握临床医学最新进展,在临床医学某一领域或方向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具有从事临床医学研究、临床教学和医疗工作较高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目标如下:
1.思想政治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
2.专业培养目标
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内科学、儿科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外科学、骨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麻醉学、放射影像学、临床病理、急诊医学。
(三)培养方式
采取校院联合、分阶段培养,采用“双导师制”,实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制度。
1.分阶段培养
第一阶段:理论学习。入学后学习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共1个月。
第二阶段:临床能力训练。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临床轮转和专业课程学习,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并结合临床实践进行临床科研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共33个月。
第三阶段: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共1个月。
2.双导师制
根据不同培养阶段的实际需要,采用“双导师制”。“双导师制”是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老师由临床实践导师和学位论文导师组成,共同负责和完成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具体见《吉首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试行办法》。
3.集体培养制度
在研究生入学后2个月内,相关医院必须设立相应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小组。临床实践导师和学位论文导师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指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构成,每个指导小组成员不超过5人。相关学科的科室主任负有领导和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小组的责任与义务。在科室主任的领导和帮助下,指导小组必须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本人意愿,确定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并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临床轮转、学位论文等工作做出具体的日程安排。
三、护理专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护理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护理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研究、教学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和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具体目标如下:
1.政治思想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科研道德。
2.专业培养目标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护士的基本核心能力。掌握与培养方向有关的专科护理理论和技术,具有较强的专科临床实践能力、临床思维能力,能解决从理论到实践中的专科护理问题。具备评判性思维能力,能结合工作实际,解决护理实践中的问题。掌握循证护理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开展循证护理实践。具备较好医学科技文献检索能力,对所作研究的课题有较深刻的理解并掌握发展动向,具有追踪本专业新进展、不断更新知识的终身学习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熟练阅读外文文献和沟通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慢性病管理、内外科护理、中西医结合护理、急危重症护理、老年护理。
(三)培养方式
1.采取学校导师与实践基地导师联合指导的培养方式。学校导师主要负责学生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的指导,实践基地导师主要负责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培养在以导师为主的同时,建立导师指导小组培养工作制,全面负责培养工作。
2.导师对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学风教 育和业务指导有机结合,全面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3.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学课程、查阅文献、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确定研究课题、指导科学研究等。
4.实行培养过程淘汰机制,通过培养环节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重新考核或淘汰。
四、基础医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拥有坚实的生命科学、基础医学理论和技术及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在基础医学科学研究和教学团队中胜任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具有目标如下:
1.思想政治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遵守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献身医学科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专业培养目标
整体掌握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系统掌握相关研究领域的专业知识、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实验操作技能和研究方法,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具有优良的学术素养、团队合作精神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胜任医疗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并具备一定的实验室管理能力。
(二)研究方向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三)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主导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可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导师需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五、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