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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研究院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人数

考试科目

911廉政研究院

联系人:密佳音

联系电话:0431-85166801

2

招收跨学科考生,不加试。

学术学位

2

0302Z1廉政学

2

①1001英语或1002俄语或1003日语

②2001材料评议

③3001综合考核

01廉政法律与政策研究

刘畅

1

02廉政制度比较研究

田玉麒

1

二、招生方式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2024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方式进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学校和廉政研究院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廉政研究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廉政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

三、招生原则

“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四、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博士生报考条件。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1.通过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确定招生名额后,在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28日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申请考核制”招生原则及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一份(在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其中,“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应届毕业硕士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此栏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意见并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此栏由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注:此文件为存档材料,纸质版务必为原件】。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专家推荐书”原件,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详见附件1)【此文件为存档材料,纸质版务必为原件】。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双面打印,另单独提交PDF版)。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须单独提交PDF版)。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纸质版1份及PDF版,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3.《吉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需亲笔签名)。

1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如下:

※纸质版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以上申请材料顺序排列。

※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除第3项、10项和12项以外,其他按照先后顺序扫描原件(非复印件)形成1个PDF文件,第3项研究计划、第10项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和第12项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概要)需分别形成单独的PDF文件,上述4个PDF文件连同《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4)一并发至报名邮箱。电子版材料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网上报名编号+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 电子版材料截止接收时间为2024年3月1日,未能按通知要求发送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考生须于2024年3月5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以中国邮政快递(EMS,快递邮戳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日)邮寄到研究院办公室(本校学生可直接交至东荣大厦B305室),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jlu_lzzx@126.com。

联系人:密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801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廉政研究院办公室(东荣大厦B305室),邮编130012

(二)资格审核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成立由五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且排名位于所报导师前三名的考生,可以进入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将及时在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网站(http://acre.jlu.edu.cn)对外公布。

(三)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情况,成立由不少于五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和博士研究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权重一般按专业外语20%,专业基础40%,博士研究计划4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时间不少于30分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廉政研究院网站(http://acre.jl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拟录取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获得核准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对外公示。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研究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监察机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机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八、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九、其它事项

(一)廉政研究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二)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三)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和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网站(http://acre.jlu.edu.cn),以获取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本实施细则由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吉林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3.吉林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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