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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 发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稳定就业, 加快我市重点产业发展, 根据《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试行) 》 ( 合办〔 2020〕 18 号) 和《合肥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队伍发展的若干政策》 ( 合政办秘〔 2020〕 32 号) ,制定本实施细则。一、 发放对象    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稳定就业并在合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 是指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的 E 类及以上层次人才。二、 发放标准和方式    岗位补贴发放按以下标准执行: 前 3 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 之后 2 年减半补贴。 岗位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申请人在申请岗位补贴时, 以申请人上年度( 税款所属期) 在本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当次岗位补贴发放的标准依据, 并一次性发放。“实缴个人所得税” 的应税收入, 包括纳税人在本单位任职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在此期间获得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颁发的一次性奖励收入, 不含利息股息红利、 稿酬、 劳务报酬等其他所得。“地方留成部分” 是指市本级与各县( 市) 区、 开发区二级留成分, 即实缴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部分) 的 25%。申请人享受岗位补贴政策不超过 5 年, 自首次申报成功年度起, 申请人需在 5 年内每年按要求提交一次补贴申请。 逾期未申请的, 视为放弃当次补贴。

三、 申报材料

( 一) 个人申报材料1. 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2. 银行卡个人账户信息。( 二) 单位提交材料1. 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2. 《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详见附件) 。

四、 申报方式及程序

    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岗位补贴采取网上申报, 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工作通知形式组织开展,明确网上申报时限和材料要求等,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需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皖事通 APP 合肥分厅进行申请。1. 申请。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后, 按规定填写并上传个人申报材料, 网上签订个人申请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所在单位管理员账号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按要求在系统内填报《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2. 审核。 系统审核采取数据自动比对和线上人工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系统根据申报人提交的身份信息, 自动比对人才层次、 申报单位所属产业类别等信息, 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到申请提交界面。 ②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人的个人所得税项目、 额度、 扣税单位等信息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 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到申请提交界面。 申报人和单位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核实, 对需要补充完善的申报材料, 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3. 公示及拨付。 对审核通过的拟补贴人员名单,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 报市人才( 干教)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后按程序要求进行资助。

五、 附则

1. 申请人应诚信申报, 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 如发现弄虚作假、 虚报瞒报的, 取消申报资格, 并纳入相应征信系统, 将相关失信信息在媒体上曝光;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2. 用人单位须严格审核推荐,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虚报瞒报的, 纳入征信系统, 三年内不得申报人才项目, 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 各县( 市) 区、 开发区企业岗位补贴所需经费, 由市和县( 市) 区、 开发区按 1∶ 1 比例分担, 每年市财政将兑现资金统一拨付至各县( 市) 区、 开发区后, 各县( 市) 区、 开发区按比例要求配套, 并一次性拨付到位。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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