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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系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省级“双一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2023年顺利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4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有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涵盖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52人,高级职称492人;省级一流建设学科3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等8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院士工作站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3个。现有教育、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招生培养方向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加入了“中泰高等教育联盟”“中印尼产学研联盟”,连续承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活动”“华文教育学校校长论坛”“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与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

学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教、对接需求”,明确了“应用型、师范性、开放性”办学定位,秉承“为人师表”校训,铸就了“人一之,我十之,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师院精神。学校是全国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建设单位,教育部西部地区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基地,贵州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牵头单位,贵州省名师名校长培养与管理单位,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主要培训单位,贵州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评估质量总控单位等。当前,学校正朝着区域一流特色鲜明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我校2025年计划在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教育、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2025年拟招生人数约100名左右,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贵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目录),专业招生计划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等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三)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具体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2.网上报名时间: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

1.考生应当在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招生章程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准予初试或复试。

五、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二)初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贵州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考生(含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相关内容和要求以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一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

十一、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完成课程规定学分,达到专业实践要求,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政治考核合格,准许毕业。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情况延长修业时间1-2年。

(二)学费

我校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第一学年缴交标准拟定如下,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攻读类型

专业类型及名称

学费标准

全日制

专业学位(★0451 教育)

7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

专业学位(★0856 材料与化工)

10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

专业学位(★0857 资源与环境)

10000元/生·学年

注:带“★”为参考收费标准,相关收费审批文件已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三)奖助

学校对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4.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5.临时困难补助

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校区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二)住宿情况

住宿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财务处网站,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十四、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另行制定。

(三)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或致函相关学院咨询。

(四)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223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 编:550018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416508

Mail:gzncyjsy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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