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司法部、商务部负责人就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准备拆解报废汽车的发动机。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程思琪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在拆卸报废汽车的车门。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王辰阳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将被引爆的安全气囊从引爆装置中取出。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程思琪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将处置后的安全气囊进行进一步分类拆解处置。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程思琪 摄

5月30日,在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的汽车拆解车间,工作人员在清除报废汽车的内液。

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记者 王辰阳 摄

123.jpg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