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作为法律界的“门槛考试”,为国家遴选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很多人已成为骨干力量,他们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法律界“门槛考试”之变迁折射出中国法律人职业化的不断发展,也见证着中国法治的进程。
律考:
把好法律职业入口关
1986年9月27日至28日,我国举办了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据统计,当年共有2.9万人报名参考,有1134人成绩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其中第六条第一款明确,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这意味着,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终于以法律的形式被确认下来,这也标志着新中国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始进行着第一轮的‘转型升级’。”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这样评价。
历经15年的改革、完善和发展,到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数累计超过20万人,律师资格考试已成为一项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级考试,被称为继高考、研究生考试之后中国第三大考试。
司考:
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
2001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2001年度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纳入2002年实施的统一国家司法考试。
统一考试消息一出,引起社会轰动。
国家确立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全面提高整体司法队伍,尤其是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素质,促进司法公正和高效,在中国司法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展开全文2002年3月,司法考试首考如期而至,共有36万人参加,报考人数再创新高。
律考“谢幕”司考“接棒”既标志着中国法律人职业化建设开始迈向更为专业化、统一化的发展之路,同时也为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能从法律专业层面进行统一,也明确表明律师同公检法人员一样,都是中国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考:
提高门槛迈向专业化
司法考试准入门槛是否偏低的问题也一直受到质疑。争议焦点就集中在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对报名考生的本科专业并无限制,只要有本科学历就可以报考。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迎来新一轮改革,我国首次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与“司考”相比,在内容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
此次改革重大变化还来自于对考生资格的收紧。
根据规定,参加“法考”的考生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背景或法律实践工作经历。同时,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
作为选拔培养法治工作队伍的基础性制度,法律界的“门槛考试”是法治人才选拔的“入口关”。
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从最初的扩充队伍到如今的选拔精英人才,从理论为主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伴随着考试的每一次改革,中国法律人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不断完善。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