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公租房“扩面”,申请条件有所调整,2024年具体申请准入条件与要求详见全文。
2024年沈阳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年沈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镇申请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主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居住;
③本市城镇单身申请人年满28周岁;
④家庭申请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含),单身不高于4200元(含);
⑤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
⑥收入水平足以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
⑦未拥有机动车辆;
⑧未有工商登记信息。
外来务工人员:
除符合上述第①④⑤⑥⑦⑧条件外,还应当在沈阳连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
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
符合上述第①⑥⑦⑧条件的,毕业之日起五年内,在沈无房的,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在沈阳居住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因公殉职人员家属,抗美援朝退伍老兵,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建国前老战士,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等,申请家庭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具有沈阳城镇户籍并且在沈阳市获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资格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企事业单位、驻沈部队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作为集体宿舍或者职工公寓的,配租职工不受准入条件限制。
咨询电话:
和平区:024-83303071
沈河区:024-24859056
大东区:024-24341267
皇姑区:024-86056289
铁西区:024-85866937
于洪区:024-25325832
浑南区:024-24224909
沈北新区:024-89861638
苏家屯区:024-89816694
辽中区:024-87898660
新民市:024-27610255
康平县:024-87343241
法库县:024-8711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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