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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5+3一体化)

一、基本信息

所属学科门类:医学   专业代码:0503

授予学位门类:医学   标准学制:“5+3”学制

 

二、专业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专业是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省内首家通过本科专业认证,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标杆的口腔医学数字化实验教学中心及国内首个口腔医学教育虚拟仿真资源网络共享平台。构建了覆盖口腔主干课程的国家-省-校-院四级精品课程体系,获批六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倡导覆盖口腔医学人才培养全生命周期的“分阶段实施、形成性评价、螺旋式上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拥有江苏省唯一的口腔医学类优势学科,设有口腔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位列 2023 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口腔医学专业第5位,江苏地区第1位。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熟练掌握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人文素养、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同时具备国际化视野和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能够胜任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疗及临床研究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口腔医学专业高级人才,为毕业后继续深造和成为口腔临床医学科学家奠定扎实基础。

 

四、培养要求

1. 素质养成要求

1.1 树立坚定理想信念,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爱国爱校情怀。

1.2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准则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1.3 能够建立优良的医德医风、融洽的医患关系、良好的医师形象。

1.4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的职业品质。

1.5 具有求实不欺的行医态度和治病救人的责任感。

1.6 培养强烈的团队精神、勤奋的学习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

1.7 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观念,学会依法保护患者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1.8 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及能力、批判性思维和自我发展能力。

2.知识转化要求

2.1 具备较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及人文理论、自然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专业学习和医学实践。

2.2 具有较宽厚的医学基本理论和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并能将其应用于学习实践。

2.3 熟练掌握口腔医学基本临床实践能力。掌握对人类口腔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技能。

2.4 能论述口腔疾病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在学习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5 能积极参加口腔临床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专业技能。

2.6 具有熟练的医患沟通技巧、一定的艺术审美水平以及较强的口腔医学社会实践能力。

2.7 毕业时医疗技术水平达到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标准。

2.8 初步达到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低年资住院医师的技术水平。

3.技能应用要求

3.1 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能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沟通的能力。

3.2 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工作能力,有参与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竞争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及开发及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3.3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

3.4 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六级水平,熟练运用英语阅读、翻译本专业文献,具备国际交流的能力。

3.5 具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实验能力、科技开发能力、科技研究能力。具有创造性思维设计、创新技术的能力。

3.6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能以不同角色对大众普及口腔保健知识。

3.7 完成规定数量的公共卫生社会实践并达到要求。

3.8 通过国家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9 完成国家和省卫健委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并达到要求。

 

五、专业主干学科、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2.通识核心课程(学分)

医用化学(4)、医学与伦理(3)、医学与社会(3);“新医科十门课”体系中医文融合类课程选修2门(4),医理、医工融合类课程选修2门(4),共7门计18学分。

3.专业核心课程(学分)

医用化学(4)、系统解剖学(6)、组织胚胎学(4)、生物化学(7)、生理学(6)、医学免疫学(3)、医学微生物学(3)、病理学(3)、药理学(3)、诊断学(4)、流行病学与循证医学(2)、医学统计学(2)、耳鼻咽喉科学(3)、口腔解剖生理学(4)、口腔组织病理学(4)、内科学(6)、外科学(5)、口腔预防医学(3)、牙体牙髓病学(6)、牙周病学(3)、口腔黏膜病学(1)、口腔颌面外科学(9)、口腔修复学(12)、口腔正畸学(2),共24门计105学分。

 

七、学年教学与实践环节

1. 学年教学安排概述

第一学年: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口腔专业基础课;

第二学年:基础医学学习,口腔专业基础课;

第三学年: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专业基础课学习;

第四学年:口腔专业课学习;

第五学年:口腔临床通科实习、口腔专业课学习;

第六至八学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3年。

2.实践环节

2.1 分散性实践(1周以内,课堂实验、实践、见习等)

课内实验/见习:1030学时,64学分;

课外社会实践:100学时,6学分;

合计:1130学时,70学分。

2.2 集中性实践(1周以上,不含选修课、第二课堂)

序号

实践环节

 

学年学期

周数

学分

实施途径

建议安排的时间或学期

1

军训

第一学期

2

2

学校统一安排

2

互动与评价

第一至第八学期

4

4

课程评教与反馈(≥80%课程)

3

临床实习

第六学年

12

12

临床实习三个月

4

口腔临床实习

第五学年

52

52

口腔专业实习一年

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六至八年

156

156

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实施

合计

 

 

226

226

 

3.实践环节(分散+集中)学分占专业总学分比例(不含选修、第二课堂学分):

3.1 专业总学分:必修课程学分(222)+集中实践学分(156)=378

3.2 实践环节学分:分散性实践学分(70)+集中性实践学分(156)=226

3.3 实践环节学分占专业总学分比例:226/378=59.8%

 

十二、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校学习必须完成 314 学分,其中必修课 222 学分,选修课 26 学分(其中人文艺术类选修课不低于 8 学分),第二课堂5学分,参与教学测评2学分,临床毕业实习 52 学分,实习出科考试 4 学分,毕业实践技能考核 1 学分,毕业理论考核1 学分,社会实践 4 学分。

学生完成标准学制的学习过程,获得规定的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0,本科阶段学习结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5+3一体化专业学生达到留级条件(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即自动转出5+3培养体系,转入5年制相应专业;毕业时不符合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者,自动转出5+3培养体系,转入5年制相应专业;转出后不再重新转入5+3培养体系,取消转段研究生资格。

研究生阶段学习结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并完成规定学分;在第六、七、八学年应完成硕士阶段的临床技能训练和科研训练及毕业论文,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完成规定学分和学位授予要求后,可获得“六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阶段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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