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个网暴案例引发关注。今年4月,网友“胖猫”因感情问题投江自杀,网上随即出现大量针对其女友谭某的人肉搜索、造谣、谩骂等行为;2月,江苏一网民将下载的某女子生活照与某热点事件涉事女教师照片拼接,并配以不当言论发到网上,导致女教师遭受网暴。此前,“寻亲少年”刘学州、“粉发女孩”郑灵华等还曾因不堪忍受网络暴力,酿成自杀悲剧。
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中,针对网络暴力“按键伤人”“按键杀人”,审结网络诽谤公诉案件32件,判决有罪人数85人,同比分别增长10.3%、102.4%。
在涉网暴案件增多和公众反网暴意识增强的背景下,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规定》是我国首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为持续构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体系奠定重要基础。
图/视觉中国
明确平台责任
6月1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案件。在该案中,一名未成年人被人在网上造黄谣,法院判平台担责。
案情显示,甲某、乙某、丙某均为未成年人,三人系同学关系。甲某与乙某因琐事产生矛盾。乙某委托丙某通过被告某科技公司运营的一款社交软件制作视频,其中有甲某的肖像、姓名等信息,并包含造黄谣等内容,该视频一天内浏览量即超过3万。因乙某和丙某为未成年人,经甲某及其监护人同意,公安机关未按行政或刑事案件处理。
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上述科技公司向原告甲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
多位受访者表示,上述案件中,网络平台在网暴案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刘艳红表示,网络暴力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都依赖网络平台提供的服务和账号。《规定》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压实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覆盖事前监测预警、事中干预处置、事后追责惩戒的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央网信办法律顾问支振锋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规定》对平台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要求,落实起来存在难度。网络暴力最重要的就是事先预警,因为一旦发生,造成恶劣后果以后不可挽回。但是涉及的情形、主体比较复杂,技术上存在困难,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国家标准,鼓励网络平台完善技术标准,为监测系统模型提供进一步指导,让《规定》进一步落地。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多方主体责任。除了对平台提出要求,还明确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发现账号跟帖评论等环节存在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举报、处置等措施;要求网络论坛社区、网络群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履行管理责任,发现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限制发言、移出群组等管理措施。
代理过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的律师周兆成表示,网暴就像一把无形的刀,危害性巨大。在代理刘学州案时,他和他的团队在网络上提取了针对刘的2000多条网暴言论,条条触目惊心。甚至在代理该案时,他自己也被网暴过。
2020年12月14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受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当事人谷女士诉郎某某、何某某诽谤案。
周兆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网络暴力具有群体性侵权特点,这给打击带来了较大难度。首先,在众多参与者中,界定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较为困难,难以明确每个人的具体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其次,群体的匿名性和分散性使得追踪和调查取证变得复杂,可能存在部分参与者难以被准确识别和追究责任的情况;再者,群体行为容易受到情绪和舆论的影响,难以准确判断每个个体的主观恶意和违法故意。
他认为,这种“法不责众”的心理也使得一些人在参与网暴时更加无所顾忌。《规定》中明确的多方主体责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种难度,使得各方都能参与到网络暴力信息的治理中来。这有助于形成全方位的治理格局,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