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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关于修(制)订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坚持寓教于研、激励创新,坚持分类改革、机制创新。以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富有特色和成效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基本要求

   (一)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统筹修订。多个二级培养单位共建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由学位点申报与评估负责单位牵头组织;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统筹修订;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按专业类别统筹修订,工程博士(5个)、工程硕士(8个)按专业学位类别修订;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尚无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可按二级学科修订;各学科专业按趋同原则同时制定国际研究生培养方案;有非全日制招生的学科专业,单独制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

   (二)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对标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课程体系及培养环节。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积极推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的贯通培养,鼓励通过学科交叉等途径,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完善以行业领域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培养面向行业的高精尖专门人才。

   (三)各学科学位授予标准可同步进行修订。

   (四)重点梳理研究生课程体系。各学科(专业类别)选择3个以上国内和国外同类高水平学科作为标杆,认真对比分析,并根据我校特色制定相应的课程体系。所有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必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全英文课程必须有英文教学大纲。

    1. 课程类别。课程类别涵盖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公共学位课为思政课、外语类课程;学科基础课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指导与规范、数学类、方法类、前沿类以及学科或学科群平台课程;专业课为基于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的核心课程;选修课主要包括学科专业选修课、跨学科课程以及创新创业、人文素养、职业伦理等素养类课程。

    2. 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一是按照人文社科、理工科、医科三大类规定各学科课程数量上限以及课程学分基本要求;二是充分考虑多数研究生选课需求,合并一些细分子方向的课程,避免课程内容重复、“因人设课”的问题;三是淘汰已不适应本学科研究生培养需要的课程,补充能够反映学科发展需要及学科前沿内容的课程;四是加强国际化课程建设,双一流建设学科原则上至少开设5门全英文专业课程,除少数人文社科类学科,其他学科原则上至少开设2门全英文专业课程,鼓励聘请行业专家开设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企联合课程;五是强化研究生能力培养,利用慕课、案例式等教学手段,积极建设在线课程、案例库、教材等课程资源;六是强化课程考核,明确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评定比例,明确期末考核方式;七是尽可能满足跨层次、跨学科、跨二级单位自由选课的需求;八是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学科评议组制定的各学科核心课程,符合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明确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

    (五)培养环节。研究生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学术交流、年度考核、社会实践、科研训练(硕士学术学位)、专业实践(硕士专业学位)、博士生资格考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各单位需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制订培养环节考核实施细则,保证培养环节环环相扣、有序衔接。

    (六)满足个性化培养需求。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在满足教育部颁布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各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以及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与发展目标,可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和学分构成等进行灵活安排。

    三、基本内容

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概况、研究方向、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培养环节、学位论文与答辩要求等。

     四、修订范围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直博生培养方案(兼顾“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六)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不招生不要求制定)

    (七)国际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生、硕士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制定)

    五、工作组织

    (一)组织机构

    二级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培养的责任主体,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做好培养方案修订。

    1. 领导小组:各单位成立以党政正职负总责、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构,统一规划和协调本院修订工作。

    2. 工作小组:学位点建设牵头单位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修订工作组,由学科负责人、学科方向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教授委员会委员、院系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建立修订材料档案

    各单位应对修订过程中的调研情况、会议情况、答辩审核情况等做好记录,建立材料档案并及时归档。

    (三)学校统一组织答辩评审

    学校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提交的培养方案逐一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未通过者,要求学科返回修改,限期重新申请答辩。

    (四)校学位委员会终审定稿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定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

    (五)监督与指导

    学校成立专门监督指导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单位修订日程安排,将安排专人前往各二级培养单位,全程跟踪、检查修订过程中各关键节点的落实情况。

    (六)具体时间安排

    1. 2019年9月,学校出台指导性意见。学校出台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各二级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并制定初步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研究生院】

    2. 2019年9月下旬,完成调研及详细工作方案。各学科分别选择3个国内、国外一流学科为标杆,深入调研比较,征求用人单位、师生意见(含毕业生),发挥各自特色优势,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详细的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学科专业】

    3. 2019年11月上旬,完成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制定。工作组重新梳理课程体系,完成课程设置,组织编写完成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并确定各门课程任课教师(团队)。【牵头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学科专业】

    4. 2019年11月下旬,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初稿)。工作组组织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初稿),学位分委员会审核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牵头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学科专业】

    5. 2019年12月,学校评审。学校组建专家组通过答辩逐一评审各方案,答辩未通过者,限期修改重新答辩,直至通过答辩为止。【牵头单位:研究生院】

    6. 2020年1月,学校审定,形成终稿。校学位委员会分组审定方案,发布施行。【牵头单位:研究生院】

    7. 2020年9月,从2020级研究生开始试用新培养方案。

    六、本次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2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适用,版本号为2020版。

 

 

附件1: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内容

    附件2: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

    附件3:2020版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4:中南大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二级培养单位信息表

    附件5: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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