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或硕士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 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1003)只接受本科为口腔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报考要求如下:
①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放射肿瘤学、儿科学、儿外科学方向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②研究方向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③研究方向为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④研究方向为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⑤研究方向为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⑥研究方向为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⑦研究方向为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⑧研究方向为儿科学、儿外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2开头)报考要求: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开头)报考要求: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5.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取得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9.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各专业只接受硕士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三、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7日。
五、报名办法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网上(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 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纸笔考试或机考)。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请留意,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5.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8:45-12: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我校各专业初试统考科目均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包含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六、报考点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35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楼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点。
七、考核方式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初试+复试形式”,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和联系电话。
请考生报名后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港澳台生相关通知,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材料。
八、录取
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报名材料、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规定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3.我校拟于2024年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审。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费用(按基本学制收取)
1.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2.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临床、口腔、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人/年;全日制电子信息、公共卫生、应用统计、应用心理、护理、药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全日制英语笔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年。
3.住宿费: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入学
新生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学校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制
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为3-5年,博士研究生为3-8年,基本学制均为3年。
十二、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三、附注
专业目录、导师信息、考试科目及其它有关信息敬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网址:http://portal.smu.edu.cn/yzw/
邮箱:smuzsk@163.com
电话/传真:86-20-61648036,61648841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邮编: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次上一条: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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