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2019〕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宁委发〔2019〕1号)、《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6号),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完善网上办事流程,吸引
宁人社〔2019〕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宁委发〔2019〕1号)、《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6号),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完善网上办事流程,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