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核﹝2019﹞81号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部分街道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事业编制内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pkqrmzf/)、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9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
3、2020届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
4、2020届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考街道公办幼儿园(2)教师岗位;
5、2020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2020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须为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三)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人员: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3年及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
3、需获得所应聘学科相关的区(县)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等学科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在区(县)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至12月4日17:00。
说明:因合并岗位招聘,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报名时须填报招聘岗位及招聘学科{如:初中教师、英语;小学教师(1)[或(2)、(3)、(4)等]、语文;幼儿园(1)[或(2)]、学前教育},报名平台会适时发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是资格审核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至12月5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12月4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至12月6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2月9日12:00至12月7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9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考试院(原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的应聘人员,符合浦口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浦口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如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兼报,必须要保证报名学段学科一致。
(5)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6)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大专、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研究生及师范类大专、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9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大专、本科毕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具有在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幼儿园)等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幼儿园)等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学科荣誉证书或教学竞赛获奖证书(限2份)。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和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0年1月8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部分街道所属幼儿园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0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浦口区教育局将组织在浦口区参加2020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浦口区)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复审合格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pkqrmzf/)。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十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
(3)面试报名需与笔试报名时选定的学段及岗位相同,不同学段面试时不融通【如:笔试报名选择小学教师(1)相应岗位,不得选择小学教师(2)相应岗位参加面试,中小学相同学科也不融通】
(4)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应聘人员须提交笔试成绩凭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pkqrmzf/)公开发布。
(1)面试办法: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前在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pkqrmzf/)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的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浦口区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 025-58882172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25-58893039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南京市浦口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
2.南京市浦口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