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轮调剂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标准,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执行。
调剂报考基本原则为:
1.本科就读专业与拟调剂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
3.第一志愿初试成绩符合国家线要求,同时满足拟调剂报考专业国家线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统考科目(业务课2除外)与拟调剂报考专业统考科目一致的,可以调剂报考相同专业的学术学位。
调剂报考详细要求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二、复试方式
所有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
三、复试时间
4月9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以复试系统--资格审查界面需提交的材料为准):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少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需提交的材料:
(1)少干计划考生:
①应届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少干登记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少干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①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②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纸面带有防伪标记。考生可从档案保管部门将其借出并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
③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出现役证》由考生个人持有。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
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招系统”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或照顾政策资格。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并进行加分。
5.应届生的学生证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6.考生需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7.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8.所有考生需在2023年4月8日12: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复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
五、笔试、面试、加试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招生系统为准。
(1)专业课笔试:2023年4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环节着重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50分合格。
(2)面试时间:2023年4月9日下午,具体安排陆续公布并通知考生。
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品德等。
“少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由研究生院另行组织,请及时关注研招网相关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其中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需换算为标准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 60% + 复试成绩×40%
其中:
初试成绩 = 总分(满分500分)÷5
复试成绩 = 面试(满分100分)×50% +笔试(满分100分)×50%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医院(两校区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复试考生名单
1.复试名单:
所有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各学院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需按时参加复试(见附件1);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名单(见附件2)。
九、拟录取
1.最终拟录取名单我校会在官网统一公示;
2.考生复试结果请自行登录复试系统查看;
3.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三)总成绩低于60分的,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四)加试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满60分;
(五)在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作弊事实或提交科研成果不实;
(六)体检不合格的。
4.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通知执行。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研究生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官网。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十、注意事项
1.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十一、其他
请考生提高防诈骗意识!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
(注:第一志愿复试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3月29日10点至4月10日)
附件见研究生院通知:
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286.htm
https://www2.ncwu.edu.cn/yz/info/1023/1281.htm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90286
复试QQ群:660947125
办公地点:花园校区1号楼1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