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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师范生政策

公费教育——实行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品学兼优的公费师范生还可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奖励金额200-20000元不等。

精心培养——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人才为目标,全面实施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积极探索卓越教师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基本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全面发展;推进实施“双导师制”培养,提高师范生实践能力。

确保就业——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国家确保就业。学生毕业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合格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在此期间,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免试读研——公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就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校统一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鼓励继续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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