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号牌
①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②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临时号牌
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 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下情形不予登记挂牌
❶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❷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
❸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
❹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
❺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最新消息
依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清单及解决方案措施的通知》(第15号)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延长至8月31日,9月1日起对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仍保持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