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制订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2.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1)调剂系统开通时间:2023年4月6日0点开通,4月6日12点关闭。
(2)复试时间:4月9日、10日其中一天,各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现场复试,考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本学院网址);
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要求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通知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yjsy.bucea.edu.cn/zs/zstzgg/index.htm)。学院复试方案在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通知公告栏公布,公示期不少于复试前3天。
2.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面试前需缴纳复试费、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需要提交以下本人适用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必须提供);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须提供);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须提供);
④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尽量提供);
⑤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按实际情况提供;尽量提供)
⑥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按实际情况提供)
⑦政审表(必须提供,如复试当天无法提供,需在5月15日前补交,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⑧复试生登记表(必须提供,提前填好个人基本信息)
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⑩简历等其他材料,请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准备。
未通过或未完成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5月15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三、复试录取办法
1.本学院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及复试参考书目
接收调剂专业及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分数要求见附件1。
复试参考书目见附件2。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考生先缴纳复试费(具体缴费方式等学院另行通知),再提交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4月9日、10日其中一天,各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复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等综合测试。
3.复试比例: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
进入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150%,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不超过200%。
4.复试考核方式
各招生专业结合自身特点,采取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对于每位考生,每位复试专家须准备至少1个试题并依次提问,保证该考生的面试试题不少于3个,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治审查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和道德品质考核存疑的考生重点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各招生专业根据考生的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成绩综合确定。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英语20%+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8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得分不足满分值的60%),不予录取。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总评成绩(百分制)="初试折合成绩(折合成绩为换算成百分制的成绩)*0.5+复试成绩*0.5,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不满60分)学院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按要求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8.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学院对破格复试坚持从严掌握的原则,原则上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9.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调剂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复试及拟录取情况。
10.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和调剂复试办法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我校执行考英语(一)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专业,考数学(一)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考数学(二)和数学(三)的专业,考数学(二)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
5)考生满足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要求;报考同一学校同一科目的考生中,分数高的优先;考生报考专业与本学科契合度较高的优先;同等条件下,有相关获奖或科研成果的优先;考生毕业专业是否与本学科切合度高优先;科研诚信一票否决。以上条件综合考虑,进行复试调剂名单的确定。
11.录取工作程序及办法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2.其他相关要求
(1)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
(2)除单考生、少民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招生单位,加入集体户口。
13.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为:010-68322241/68364458;
学校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为:010- 6120909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520
附件1:2023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附件2:复试参考书目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 4 月4日
附件1:2023年土木学院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管理类联考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1401
岩土工程
38
38
57
57
273
081402
结构工程
38
38
57
57
281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38
38
57
57
273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8
38
57
57
273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岩土工程
38
38
57
57
273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桥梁与隧道工程
38
38
57
57
273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道路与铁道工程
38
38
57
57
275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8
38
57
57
274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土木工程材料
38
38
57
57
274
附件2:复试参考书目
结构工程:
(1)结构力学
结构力学(第6版)上、下册,李廉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混凝土结构(上册)(第六版)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东南大学 同济大学 天津大学 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钢结构设计原理
钢结构(上册)-钢结构基础(第四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陈绍蕃 顾强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工程结构抗震
工程结构抗震设计(第三版),东南大学 李爱群 丁幼亮 高振世编著
岩土工程、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岩土工程:
(1)土力学,李广信,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2)基础工程,华南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湖南大学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土木工程材料:
(1)宋少民、孙凌编著《土木工程材料》(第二版.修订本),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宋少民、王林等编著《混凝土学》,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桥梁与隧道工程:
(1)结构力学(第六版)李廉锟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年07月
(2)桥梁工程(第二版) 姚玲森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8年7月
(3)结构设计原理(第三版) 叶见曙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4年7月
(4)基础工程(第四版) 王晓谋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7年12月
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水利(专业学位)-道路与铁道工程:
(1) 黄晓明编著,《路基路面工程》(第六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 申爱琴编著,《道路工程材料》(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3) 许金良编著,《道路勘测设计》(第五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4) 陈茉等编著,《道路工程专业英语》(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5) 相关的新规范,如《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D50-2017等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土木水利(专业学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1)陆化普,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2)戴冀峰,交通工程概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3)袁振洲,城市交通管理与控制,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4)杨少伟,道路勘测设计,人民交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