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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财综〔2021〕1062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本市财政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更好地发挥财政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十三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取得的成就

过去的五年,是北京财政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财政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加力增效,减税降费规模前所未有,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北京模式”全面实施,政府债务风险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财政实力不断增强,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本市不断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建立横向部门协同、纵向“1+16”联动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27599亿元,是“十二五”时期(18733.3亿元)的1.47倍。受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十三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速3%。

“十三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达35227.1亿元,是“十二五”时期(21366.6亿元)的1.65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速4.4%。从支出结构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速由正转负,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均在80%以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实现了“三公”经费支出占比不高于“十二五”时期的目标。

(二)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预算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财政支出进度、盘活存量、收入质量等预算管理工作连续4年在国务院对地方政府“真抓实干”考核中获得通报表扬。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月初预测、月中督导、月末考核”的管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进展情况的通报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已达到30%。深化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实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在全国率先公开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市区财政管理体制逐步优化。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连续4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总规模、项目个数的双下降。实施以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核心的市区收入划分改革。研究完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财力共享机制、新机场财税利益分享机制等财税体制政策,调整完善企业跨区迁移政策。

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财政部对地方考核中连续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省市。树立成本控制理念,2018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启动了三批试点,完成了27个项目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形成定额89项,节约资金60.7亿元,初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4060.05亿元,重点投向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副中心建设、棚户区改造、新机场、环境整治、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和全市重点工作。债务风险保持总体可控,政府负债率远低于警戒线。此外,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发行抗疫特别国债。财政部向本市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38亿元,剔除按中央政策预留市级67.6亿元,其余270.4亿元已全部下达各区,用于重点区域、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疫相关支出。

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稳步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深化资源税、水资源税试点、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五大税制改革,向中央争取市内免税店政策,先后获批41项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共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超4700亿元。

(三)健全财政激励机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支持“疏整促”专项行动。统筹各类疏解整治政策资金,设立引导资金,引导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强化市区联动,支持各区实施“留白增绿”,推动各区落实年度人口调控目标任务,提升区域均衡发展水平,促进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同步推进。

支持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大兴国际机场京冀税收利益分享机制。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企业迁移雄安税收分享办法,促进京津冀产业顺畅转移。支持大兴国际机场建设,累计拨付资金396.71亿元。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拨付“交钥匙”项目6.92亿元。

重点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基金,加强资金保障。按照不低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总规模20%的比例安排城市副中心投资,推进市政、教育、医疗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副中心实现“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发展。

(四)大力支持创新创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投入1948.3亿元,主要用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支持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培育等基础前沿类及核心技术研发类项目,推动重大和共性技术研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环境建设等创新全链条协调发展。促进中关村一区十六园高精尖产业发展,聚焦“卡脖子”技术研究及创新资源聚集。支持培养首都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新星人才。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设立北京科创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科创中心。利用创新券研发费用补贴等政策鼓励小微企业加大科研投入。

加大产业升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完成投资项目123个,投资额约71.24亿元。着力发挥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担保机构、融资租赁机构金额超过1.9亿元,引导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12300余家,涉及担保金额355亿元;引导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中小企业359家,涉及租赁金额27.5亿元。同时,鼓励金融服务机构降低中小企业收费标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2%以内,切实减轻了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发挥高精尖经济结构配套政策作用。出台《财政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意见》《关于加强首都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财政支持促进民间投资27项措施、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8项措施、医药健康14项措施等一揽子政策,统筹资金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助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五)服务城市建设管理,提升首都治理水平

全力确保首都安全稳定。投入2386.5亿元,强化反恐力量建设,积极推进“雪亮工程”,为圆满完成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论坛北京峰会、世园会等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投入1752.1亿元,开展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和净土持久战。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进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建设健康绿道、城市休闲公园和郊野公园等,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

支持城乡交通体系建设。投入1985.8亿元,优化公交场站布局,新增、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支持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普通公路建设,开展步道、自行车道建设治理,保障市郊铁路副中心线、怀密线、通密线、东北环线开通运营,促进百姓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加强安居工程资金保障。投入815.5亿元,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级财政补助政策。2019年积极申请并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3年内每年奖补10亿元,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作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坚强保障。

支持公共文化建设发展。投入1159.5亿元,支持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举办国际电影节、全民阅读工程等活动,实施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发放惠民文化消费券;加快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支持“一城三带”、颐和园、天安门城楼等重点文物保护;做好三大球项目普及工作,扎实推动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实施“投贷奖”政策,支持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5132.5亿元,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广高校办附中附小、九年一贯制、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支持“双一流”计划高校建设,开展12所中央高校与20所市属高校的28个学科结对共建,带动市属高校学科水平提升;支持良乡、沙河大学城建设,建设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

支持社保体系全面发展。投入4225.7亿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和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和发展;支持残疾人康复服务;落实各类社会保障补贴政策,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及失业人员就业创业,不断提高社保覆盖面。

(七)创新财政管理方式,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严格落实资金直达机制。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工作要求,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预算执行,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制定了抗疫特别国债管理办法、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常态化监督办法、专项对账机制、绩效评价等全链条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发挥直达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作用。2020年,本市共接收中央下达直达资金408.4亿元,除按中央规定预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9.6亿元外,其余全部分配下达,并向投资建设任务重和受疫情影响大的区倾斜。优化公用事业财政保障方式。建立公益性资产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三分开的地面公交财政综合保障机制,印发《市级公用事业成本控制工作方案(2019-2021年)》《加强轨道交通运营成本控制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业、企业提质增效。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聚焦高端“硬技术”创新和前端原始创新。截至2020年底,28支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共投资了4641个底层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放大总规模达1258.98亿元,财政出资引导放大倍数达到3.78。

推广PPP模式。注重政策引导,设立PPP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和项目库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市PPP项目共计73个,总投资2249.52亿元,涉及交通运输、污水垃圾处理、生态环保、体育等10个公共服务领域,预计吸引社会资本1522.74亿元,占总投资67.69%。PPP项目落地率为91.78%,位居全国第一,远高于全国同期69.5%的平均水平。

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制度,推行“一地登记,全国通用”。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手机客户端”三大业务处理和信息公开平台综合系统,累计访问量突破1500万人次,实现所有业务“一网通办”。

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目录编制,健全政策体系。严格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稳步增长,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占比逐步减少。拓展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发挥10大重点领域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有序开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本市财政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财政运行面临新的不确定因素。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短期内对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带来一定的冲击。新冠肺炎疫情是二战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危机,尽管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国际疫情快速扩散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我国外部风险不断加大,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不确定性增强。

二是财政收支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增幅明显放缓,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加大,资金沉淀与保障不足的问题并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高空间。

三是财政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区财力水平与事业发展、民生需求的矛盾仍然突出,需要进一步增强财政体制与区域功能定位的协调性;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需要拓展,结果运用和问责机制需要健全;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实不细、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机遇

1.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稳健。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创造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奇迹。首都北京与党和国家的历史使命联系更加紧密。当前,在国际环境发生巨变的条件下,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维护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本市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四个中心”“四个服务”的能量进一步释放。2020年,本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6万亿元,人均GDP2.4万美元左右,迈进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2.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本市积极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从2018年3月“9+N”35个政策,到2019年2月“9+N”2.0版114个政策,再到2019年11月3.0版204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排名从2018年全球第46名跃升至第31名,北京作为样本城市,跨入全球前30名行列。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吸引国内外投资,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3.产业结构持续升级,经济质量进一步提升。本市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构成由2015年的0.59:19.68:79.73,变化为2020年的0.30:15.83:83.87。2020年,一、二、三产业在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1%、14.3%和74.1%。本市高精尖产业快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经济体系不断优化升级,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9.5%和9.2%,均明显高于工业平均增速2.3%,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4.重点财源发展良好,对收入支撑作用较强。从重点行业结构来看,金融业、房地产业、制造业三大主体产业支撑作用明显。2020年,三大主体产业财政收入占比达45.68%。从重点财源企业来看,增长势头良好,对未来收入的支撑作用较强。2020年度我市地方级财政贡献1亿元以上企业共计648户,财政贡献占比达到48.8%。

5.减税降费成效显现,经济发展后劲增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共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超4700亿元。统计显示,本市3.4万家规模以上企业中89%企业满意度较高,72%企业表示将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减税降费的“放水养鱼”效应明显。中长期来看,减税降费将以乘数效应引导社会投资和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巩固消费的基础性地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6.公共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本市预算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转移支付结构逐步优化,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显现。在全国率先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压控项目成本,形成一批支出定额标准,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以预算编制为龙头,以事前评估、投资评审、国库支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为主要链条的财政管理体系更加规范、更加成熟,由“单一的财政管理”到“财政和部门共同治理”的格局正在形成,有力促进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挑战

1.经济下行压力仍将持续。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从国际看,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升高,发达经济体增势减弱,新兴市场资本流出压力显著增加,全球贸易争端加剧,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势力抬头,阻碍世界经济中长期发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2021年增速预期由此前的5%下调至4.25%,2022年增速为3.75%。从国内看,内需增长放缓,发展新动能仍然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突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从北京看,2019年以来全市GDP增速有所回落,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持续下降,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驱动力不够,消费潜力没有充分释放,发展新动能还需大力培育。人口老龄化加速对长期劳动力供给造成隐忧,本市近年来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逐年下降,2019年为78.1%,比2014年下降了2.1个百分点。同时,在目前深圳、广州等超大城市继续实施吸引人口政策情况下,首都城市发展需要的劳动力供给有可能受到冲击,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来看,本次疫情的持续时间和对经济的影响仍存在显著不确定性,要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世界贸易组织预计2021年全球货物贸易量预计增长7.2%,大大低于此前超过20%的增长预期,贸易规模将远低于疫情前水平。

2.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依然突出。本市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依然明显,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任重道远。制约创新引领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突出,创新发展动能仍然不足。传统增长动力减弱,高科技领域“卡脖子”问题凸显,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消费升级潜力尚未充分释放,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压力加大,增加了财政收入运行的不确定性。在财源建设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和外省市招商等因素叠加影响,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收入贡献下降明显,企业外迁形势仍不容乐观,存量财源稳定面临一定压力,新增财源自落地到形成财政收入贡献时间较长,对财源稳定支撑作用短期内不够明显。

3.刚性支出资金需求不断增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从保障任务来看,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城市副中心建设、支持雄安新区建设、老城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和“三城一区”建设等诸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付诸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从财政支出构成来看,民生保障、城市运转、促进各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占比较大,财政紧平衡矛盾突出。

总体来看,北京发展进入新阶段,困难挑战前所未有,历史机遇前所未有,但机遇大于挑战,要胸怀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准确把握新阶段首都新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加快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任务,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财税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

三、“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落实中央做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的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效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绩效导向,提高效益。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硬化责任约束,以绩效为导向,以绩效目标管理为重点,以成本效益分析为抓手,建立全方位格局、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全成本核算、多主体联动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一般性支出要大力压减,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要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要从严控制,严控行政运行成本。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改革落实落地。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避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过高承诺福利水平。

坚持依法理财,防范风险。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以《预算法》和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明晰政府间、部门间权责关系,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财政法治体系建设,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到政策法规的层面,巩固改革的成效,不断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1.远景目标

2035年的远景目标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基本建立与首都建设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现代财税体制,更好地提升预算配置财政资源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作用更加到位,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强化,为本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2.“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本市公共财政发展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财政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以“抓统筹、强绩效、谋创新、防风险”为导向,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健全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制,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八成以上,增强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格局,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强化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成效不断增强。配合中央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区两级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统筹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绩效评价的权威性进一步提升,各项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财政政策的引导调控功能不断增强。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体系与其它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组合效应和可预期性,财税政策在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中的作用明显提升。

——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风险有效防控,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

四、“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主要任务

(一)培育具有首都特征的财源体系,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1.发挥优势,放大产业集聚效应。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快培育高科技企业,汇聚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研究完善创新驱动的先行先试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完善产业链创新链,进一步做实做强做优制造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财力,形成基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研发补贴、高管奖金、成果奖励等资金支持的政策组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增加区级可支配财力,支持各区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及区域优势,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促进高端产业项目落地、引进高端人才,引导各区积极对接市级确定的重点高精尖项目,确保市、区财政资金形成集中合力,不断放大高精尖产业的集聚效应,壮大支柱财源。力争到2025年,高精尖产业形成的财政收入占比达到59%。

2.创新业态,培育新型优质财源。重点围绕“五新”总体布局,支持基础前沿、关键共性、社会公益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大力支持融合通信、量子、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脑科学、区块链、纳米能源、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集中资源、政策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支持新基建推动工业4.0真正落地,加大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力度。聚焦“三城一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支持拓展前沿技术应用场景,促进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支持培育硬科技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完善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区。积极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便利措施,加快落实国家免税店创新政策,促进入境游消费。培育壮大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北京经济新增长点,拓展增量财源,形成新型优质财源体系。

3.优化服务,实现稳存育新同步。充分利用“两区”“三平台”建设契机,精准对接,引进一批国际功能性机构、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专业服务机构和高端制造业企业落地,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央企总部及其从事投资理财、财务结算的子公司、分公司持续在京发展。完善财源建设绩效评价机制,优化企业对接服务,形成社会保险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才服务、车务管理、义务教育服务等多项公共服务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协同服务的良好局面。优化本市企业跨区迁移财税利益分享政策、市对区区域经济发展转移支付政策,整合现行支持总部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产业引导等领域的财政资金。加强“服务包”工作机制对财源建设的支撑,采取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走访服务,解决企业在京发展难题。落实全市大数据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工作,完成财源大数据系统二期建设,提升财源企业监测预警能力。加大引导税源回流工作力度,支持回迁企业在京发展。

4.健全体系,培育地方财源。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及中央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好各项税制改革,配合中央开展税收立法调研及地方配套立法,做好政策跟踪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争取有利于本市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培育地方税源。严格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适时调整本市收费、基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的调节作用。

(二)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能力

1.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结合中央统筹推进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向中央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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