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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2024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也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或所在地相关机构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招聘范围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4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rsks.daxing.net/)提交报名申请(考生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规范填写相关信息)。首次使用报名系统的考生须先“注册新用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招聘岗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状态。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址见附件)。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须携带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在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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