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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或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二、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具体报名方法详见附件1, 每位考生仅限申请本系的一个专业,一位导师。导师的招生情况参见本系网站和相关公告。

三、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10月18日17点前向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版申请材料(请按下述要求的顺序整理好,不要添加封面,不要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达材料者、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寄送材料不全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1.《北京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5.硕士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有校级教务部门或校级档案部门盖章);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详见附件2;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详见附件3;

8.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以下外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英语

① TOEFL(IBT)(含家庭版TOEFL IBT)成绩90分(含)以上(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② 雅思IELTS(A类)成绩6.0分(含)以上(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52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 GRE成绩30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⑥ 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英语(PETS-5)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19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⑦ 在相关的国家或地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的学习并获得学位(2019年9月1日之后获得),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相关国家或地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的应届生请提供所在学校或者学院出具的英文授课学位项目成绩单证明,并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注意以上英文授课仅限学位项目,不包含交流和培训课程项目)。

小语种

5年内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证明(有效期依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等。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还须将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同其他报考材料一起,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本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重要说明】:

材料整理及寄送要求:

(1)请将上述11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大小合适的长尾夹在左侧夹好,不要装订,不要添加封面,装入档案袋内(其中1-8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务必确认所有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申请导师。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人文学苑6号楼中文系120房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045(快递仅限邮局“特快专递EMS”,恕不接受其他公司的快递)。

(4)材料寄(送)达方式:

方式一:快递寄达,快递仅接受邮局“特快专递 EMS”(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入校派送。如因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报名材料无法送达至上述地址,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方式二:自行委托北大校内人员转送达(转送过程中若丢失,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方式三:本人亲自送达(限北大校内申请人)。

(5)材料以寄(送)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送)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四、初审与复试

1. 中文系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将于2023年11月初公布。

2.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分为两部分,学术研究计划评审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细则请后期关注中文系主页的招生专栏。

4. 复试时间:预计2023年11月下旬或12月初进行,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中文系主页公告,在本系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弃权。

5.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系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七、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申请材料提交后,报考类别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写;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有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系网站,请确认好导师的招生专业后报考相应专业。

4、若上级部门在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系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八、招生咨询

中文系网址: https://chinese.pk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3045

咨询邮箱:gzhwxzsb@pku.edu.cn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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