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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学院简介

城市与环境学院以地理学为主体,包含生态学、环境科学、城乡规划等多个相关学科,具有理、工、文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学院拥有地理学、生态学,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并在2017年同时首批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城市与环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共有全日制教学科研人员8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教育部长江特聘和讲席教授12人,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4人、四青人才24人。2023年在研项目208项, 科研经费4.5亿元。2023年在陆地生态系统碳汇、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功能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相关成果发表在Nature子刊10篇,Science子刊1篇,Cell子刊1篇。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

学院设有地理学、生态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依托于学院平台,近年来博士后科研成果斐然,多篇学术论文发表在PNAS、Nature子刊(含Nature Climate Change、Nature Energy、Nature Food、Nature Communications)等著名期刊上。在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学院博士后共申请青年科学基金37项,获批19项。

项目介绍

北京大学自2016年设立博雅博士后项目,旨在吸引汇聚全球优秀年轻人才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成就学术卓越的梦想。欢迎您依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申报博雅博士后项目!

■资助名额与期限

2024年,资助名额不超过300个,资助期限为两年。

■薪酬标准

学校为博雅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基本年薪20万元(税前),各类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以及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6万元/年。根据申请人情况,博士后合作导师或院系可给予每年3万元、6万元或9万元不同档次的额外配套资助。

■在站岗位晋升

具有两年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含校外博士后)且取得优秀科研工作业绩者,可按学校评审程序申请专职研究人员系列特聘副研究员或特聘研究员岗位。

项目申请

■申请条件与评选标准

年龄不超过35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以每个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或将于2025年7月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者,均可申请博雅博士后项目资助。其中,将于2024年内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可以申请第一批次,将于2025年7月1日前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可以申请第二批次。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学术能力、个人研究计划、研究项目与拟申请进站院系、合作导师科研方面的契合度、推荐人推荐力度、北京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站申请方面的承诺等。

■时间安排

第一批申请与评选:

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3月10日

学院初评、公示、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4月5日

资助名单公示:拟定2024年4月底

第二批申请与评选:

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学院初评、公示和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5日

资助名单公示:拟定2024年11月底

■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包括下列内容:

1. 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2. 两封推荐信(必含博士期间导师推荐信一封,并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情况作出评价),推荐人直接将签字推荐信发送至城环学院许老师邮箱:xwj@urban.pku.edu.cn;

3. 北京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的确认函一封(明确招收意见,并就申请人科研学术经历、科研成果、科研能力与自身所从事研究之间的关系、申请人综合素质、拟进站从事研究计划内容、合作导师为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条件、每年额外配套的经费等方面做出说明和确认,并签字)。

4.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师资队伍介绍详见:http://www.ues.pku.edu.cn/szdw/ys/index.htm

■申请材料提交办法

·第一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3月10日

·第二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0日

请申请人将申请书(Word格式)、导师确认函(PDF格式),邮件主题命名为“2024年第一/二批次博雅博士后申请+姓名”,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发送至城环学院许老师邮箱:xwj@urban.pku.edu.cn,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申请人若同时获得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不包括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次)和博雅博士后项目资助,按国家的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获资助者来校报到或获得资助之日起即享有“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称号和学校提供的各类保险、公积金和补贴等。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申获学校博雅博士后项目资助者原则上需积极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2.若申报材料涉密,请与负责涉密工作的老师联系,按负责涉密工作老师的要求申报,切勿邮件或电子邮件传送。

3.北京大学已进站报到的在站博士后,合同终止日期距本年度公告各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多于六个月者不能申请。

4.申请人每批次只能通过一个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同一批次的博雅博士后申请材料,同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同一批次申请材料者,申请无效。

5.学校为博雅博士后、专职研究人员(博士后渠道入职)缴纳的各类保险等费用随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变化而变化。

6.博雅博士后项目申请、评审、公示和审批程序结束后,将向获得项目资助者发出资助通知,获资助者根据邮件规定的时间作出确认,并按资助通知规定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材料,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学校发放《北京大学博士后录用通知书》和来校报到材料。获资助者根据报到时间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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