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北京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北京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学术不端问题。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七)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北京市及学校就业落户相关工作要求,原则上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入职报到。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的引进条件;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海外归国人员须符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hr.bua.edu.cn),在线注册并按要求填写应聘信息,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在线提交《北京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个性化简历》(见附件2)及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证明材料(如:获奖、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等)。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2.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与考试

1.设岗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筛,对照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试人选,人事处进行复审。

2.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相关单位组织的专业考核和心理测试,专业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入围人数为准)。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考试组织单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过程中,学校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三)拟聘人员确定

人事处对设岗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评议,投票确定拟聘人员。

(四)阅档、政审、体检、公示

学校组织人员查阅拟聘人员档案,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安排拟聘人员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政审、体检合格在学校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六、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意向协议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邮政编码:102206

(三)联系人:解老师

电话:010-80799383 邮箱:rsc@bua.edu.cn

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16日

来源:北京农学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