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系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系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化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史炳锋、胡吉明
副组长:林旭锋、丁立仲
成 员:王从敏、陆展、吴起
申诉联系人:丁立仲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2841;电子邮箱:dinglz@zju.edu.cn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5幢C329室
咨询联系人:蒋艳
咨询联系电话:0571-87953760;电子邮箱:yanjiang@zju.edu.cn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具体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703 化学
55
55
85
85
366
0856 材料与化工
55
55
80
80
320
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申请退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调整到普通计划,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总分加10分政策。考生须在3月22日前向我系提出申请。请将申请书发至邮箱yanjiang@zju.edu.cn,并打电话0571-87953760联系确认。化学系将根据符合加分政策的申请人所报考专业更新相应复试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
0703 化学
25
含2个科创名额和2个科研院名额
0856 材料与化工
3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外校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
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1.时间:2024年3月27日,14:00—16:00
2.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化学系海纳苑5幢C212(近西2、西3门)
3.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综合面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安排如下:
1.时间:2024年3月28日8:30—12:30。
2.地点:资格审查时现场查看具体面试地点。
3.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综合面试内容包括:(1)专业英语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2)PPT展示(中文):自我介绍,主修课程及成绩排名情况、获奖及已开展的科研训练情况等,共5分钟;(3)面试组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面试PPT请于3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2137046@zju.edu.cn。
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分、英语单科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21日-4月2日,浙江大学校医院提供考生体检(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化学系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陈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5幢C318室。
收件人:陈琦,联系电话:0571-87953760。
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化学系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化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