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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实验员公告

一、学校概况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19年5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赣州市政府直属综合性高职院校。2023年4月,学院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启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湾区+老区”职教创新发展新模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教师、专职实验员共2个岗位,招聘人员3名。岗位类型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专职实验员职位表》(附表1)。

1.专任教师岗: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师。事业编,招聘人员2名,岗位代码ZJ01。

2.专职实验员岗:动物医学专业实验员。备案制,招聘人员1名,岗位代码ZJ02。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聘)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且已完成笔试、面试并入闱签约、体检考察的;或尚在新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专职实验员职位表》(附表1)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博士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2025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聘汇编(二〇二二年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聘,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聘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聘(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报名第一天)。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4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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