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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煤炭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质量监控实施方案

矿业与煤炭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质量监控实施方案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全面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为提高矿业与煤炭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中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领导每年的毕业设计工作,学院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在主管院长统一安排下,由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段志峰、曹钊

副组长:孙建平、温静雅、王创业

成  员:各系部主任、学院督导组成员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动员、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评审、答辩等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毕业设计进行定期检查,包括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学生完成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并及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师资队伍要求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主要职责,专业教师应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工作中,在教学工作中体现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教学过程须融入思政教育,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同时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

(1)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

(2)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可聘请校外导师进行指导,同时安排校内教师协同指导,校内教师须参加开题、检查和答辩全过程,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数量控制,每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鼓励选聘企业导师指导、校内校外导师联合指导等方式。

(4)指导教师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方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负责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研究方案、实验(设计)和论文(设计说明书)写作、图纸绘制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跟踪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执行进度。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要严格把关。

三、毕业设计质量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大纲须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性质和教学目标、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选题要求、进度安排、设计说明书(论文)要求、考核内容与方式、参考资料等内容。

(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中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须与毕业设计(论文)支撑的毕业要求相对应。教学目标须合理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即在广度(覆盖程度)和深度上(能力要求)与毕业要求相匹配;设计(论文)内容、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须在广度和深度上与课程目标相匹配。

(3)教学大纲须明确建立毕业设计(论文)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体现对学生能力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职业素养、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一人一题,选题应结合专业实际问题,重点增加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题目比例,具备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选题难度与工作量适中。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申报,各系针对所有申报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召开本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会,对每个题目要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题目,系主任在《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学院审核意见”栏签字,再由学院教学主管院长审核后列入选题计划,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若调整或更改选题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本系和学院批准。

(6)选题要遵循双向选择、因材施教的原则,使每名学生得到全方位的综合训练,同时鼓励优秀学生有所创新,自定题目。

(7)各专业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8)校外导师参与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要确保做好校外导师指导过程和考核记录。

四、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与审核

(1)各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小组,负责开题检查、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小组至少由3名专业教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具有高级职称。检查小组成员应为答辩委员会主要成员。学院组织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及答辩等环节。

(2)开题应在选题后1-2周内完成。学生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理解设计(论文)题目的基础上,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具体包括文献调研、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期目标、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等。

(3)学生通过开题报告审核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审核不合格的,必须在1周内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4)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度、设计完成质量、存在问题等。

五、毕业设计(论文)实施与过程监控

(1)指导教师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安排,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负责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跟踪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填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记录》表,并要求学生及时上传到论文管理系统,建议指导教师使用论文管理系统进行过程指导和检查以及毕业设计其它相关工作。

(2)指导教师需保证指导时间,每生每周指导时间不低于1学时。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指导协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时间、地点统计一览表》,并严格按照表格内容执行,如需更改时间地点,需向教学办报备。学院督导组和系部进行抽查,如发现指导教师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指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指导教师相应的处理。

表1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时间、地点统计一览表

序号

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人数

指导时间

指导地点

(3)指导教师应明确是否同意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工作态度不积极,存在学术问题或者论文(设计)撰写不符合规范的,指导教师有权督促,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有权取消其参加答辩的资格。

六、毕业设计(论文)考核

(1)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报学院审批。凡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1/3的,取消答辩资格。

(2)应严格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原则上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名教师,须有校外专家或企业导师参与。

(3)学生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或已有成果。学校要求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论文类重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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