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5月经党委常委会批准首次推出以“八要”“十不准”(详见附注)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做到了可操作、可考核,对引导导师立德树人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施细则》坚持了导师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要求导师认真履行培养职责,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归纳为“八要”“十不准”,共提出了58个具体要求。通过“八要”“十不准”的实施,促使从细小处做起,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让导师从内心深处对这些规范产生共鸣与认同,从而自觉去遵守。
《实施细则》建立了多方面共同参与的自查与监督长效机制。提出立德树人履职情况自查机制,要求导师每年填报《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起到照镜子、正衣冠的自省作用。提出搭建立德树人的沟通与反馈机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防止出现失范行为。
《实施细则》强化了失范必究的落实机制。详细规定了立德树人考核流程和考核结果的使用,明确将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导师各类资格审核、考核、评优评先、评聘、绩效分配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失范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使导师和学院都能主动作为立师德、铸师魂,对建立“立德树人”新常态起到了保障作用。
西安交通大学党委高度重视立德树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目前已全面启动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首次自查,帮助导师时刻牢记自己的立德树人首要职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