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要求
学位(毕业)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开始,一般在入学后3个月内确定研究范围。研究生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以外文文献为主,外文资料总阅读量应不少于15~20 万英文词。在查阅文献、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开题一般在第3学期开学前完成,人文、数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开题可延后至第4学期开学前完成,2年制硕士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可合并进行。如因教学安排等特殊情况,需延期开题的,由院(系)提交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开题延期的2021级等年级的研究生可跟2022级批次执行,2022级申请延期开题的研究生顺延至2023级批次执行,不允许院(系)或导师单独安排开题报告会。
二、开题的组织与程序
1. 院(系)按学科、类别(或领域)组织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工作小组,成员由院(系)确定。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硕士生导师的相关学科(领域)同行专家组成(含校外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含校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
2. 各院(系)应召开开题报告会,组织申请开题的全体研究生参加。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开题由院(系)统一组织,院(系)可按照学科、类别或研究方向进行组织;硕士研究生的开题由院(系)根据学科、类别(或领域)特色及研究生培养规模确定组织形式。研究生需于开题报告会开始之前将开题材料提交开题工作小组成员审阅。
3. 学校校级及以上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开题、中期考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开题工作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开题结果。
三、开题考核结果及处理
(一)开题考核结果
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的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开题暂缓通过者需列入跟踪培养,若此前未被列入跟踪培养,应重新申请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若此前已被列入跟踪培养,院(系)应对其予以分流。若研究生累计出现2 次须列入跟踪培养的情形(含对课程学习的考核),予以退学处理(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博士研究生的总体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所在年级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在的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在上一年度的省级和学校硕士论文事后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重大异议率超过5%,则所在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的开题须由院(系)统一组织,且开题结果的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同类型硕士研究生总数的5%。
(二)考核结果处理
1.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是开展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开题通过者进入下一培养环节。开题暂缓通过者,应在1-6个月内完成二次考核且导师必须回避。二次考核结果分为:①通过且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②通过但不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③不通过,并予以退学处理。考核结果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2.被列为一次跟踪培养对象的研究生,若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可取消跟踪培养。高水平科研成果认定由各院(系)制定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申请取消跟踪培养的研究生,须于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院(系)审核通过后,汇总取消跟踪培养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取消跟踪培养。
四、开题工作指引
1. 院(系)通知并组织2022级研究生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附件1)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模板见附件2)。附件1及附件2由院(系)留存,在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2. 院(系)合理安排开题报告会的时间,于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提交本院(系)《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信息表》(附件3)至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可提交至大学城校区办),并通知研究生按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3. 研究生提交开题相关材料。开题报告会前,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师生端(以下称研究生系统,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使用菜单“培养服务→我的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类型:开题报告”,提交论文题目、开题时间、开题地点等相关信息。
4. 院(系)举行开题报告会,组织申请开题的全体研究生参加。研究生的开题相关材料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于开题报告会开始之前将开题相关材料提交给开题工作小组审阅。
5. 院(系)录入和报送开题报告结果。开题相关材料经开题工作小组审核,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交至院(系)研究生教务员。教务员收齐并整理开题相关材料,于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两周内将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系统,并将《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结果汇总表》(附件4)及《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院。院(系)汇总各类别研究生开题结果情况后于2023年10月31日前统一提交。
6. 本批次开题暂缓通过的研究生,须在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二次开题并提交二次开题材料。通过二次开题取消2022级开题跟踪培养名单须在2024年3月1日前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取消跟踪培养申请。二次开题报送材料包括《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二次开题信息表》(附件6)、《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二次开题结果汇总表》(附件7)及《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二次开题情况统计表》(附件8)。
五山校区、广州国际校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 87110083
大学城校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老师 39380095
附件1: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docx
附件2: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文献综述.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一次开题信息表.xlsx
附件4: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一次开题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一次开题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6: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二次开题信息表.xlsx
附件7: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二次开题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8: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二次开题情况统计表.doc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4日